【容閎】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容閎(1828~1912)字達萌,號純甫,廣東香山南屏鎮(今屬珠海市)人,中國近代留學教育倡導者。
清道光八年生於澳門,民國元年病逝美國。
道光十五年(1835)於澳門附讀英籍傳教士郭士立夫人(Mrs.Gützlaff)創設之女校,道光二十一年就讀澳門馬禮遜中學(MorrisonSchool)。
道光二十七年隨該校校長美籍傳教士布朗(Rev.SamuelR.Brown)赴美留學,入麻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孟森高中(MonsonAcademy),道光三十年考入耶魯大學(YaleUniversity),咸豐四年(1854)畢業返國,為中國最早留美的大學畢業生。
容閎離美返國,於咸豐六年抵上海,先後在海關翻譯處、寶順洋行任職。
咸豐十年隨美籍傳教士二人至天京(今南京)訪問,會見太平天國干王洪仁玕,並提出七條新政建議,其中特別注重學校教育,主張設立武備學校、海軍學校、實業學校、頒定各級學校制度;
但這些建議並未被採納,因此仍返回上海。
同治二年(1863),由張斯桂、李善蘭等引薦,赴安徽安慶會晤曾國藩,接受籌辦機器總廠、出洋購買機器的任務。
同治四年,容閎將在美國購辦的機器運回,並於上海高昌廟設廠,命名為江南製造總局。
容閎同時還建議在製造局附設兵工學校,以培養中國工程技術人才。
同治七年,謁見江蘇巡撫丁日昌,呈報其草擬之四項條陳,其中第二項為:「政府宜選派穎秀青年,送之出洋留學,以為國家儲蓄人才。」
丁日昌大為讚許,並轉呈軍機大臣文祥,後因故暫被擱置。
同治九年容閎又請丁日昌向曾國藩建議,曾國藩認為立意極佳,於是與李鴻章在同治十年聯銜奏請,後經清廷批准,設留學事務所,由陳蘭彬、容閎為正副委員,負責辦理派遣留學生及其監督事務。
關於留學生的派遣的方式為:預定學額一百二十名,分四批,按年遞派,每年派送三十人;
留學期限十五年,學生年齡以十二至十四歲為限。
第一批學生於同治十一年出國赴美,包括幼童梁敦彥、詹天佑等三十人,為中國派遣學生至外國留學之始。
第四批學生按計畫於光緒元年(1875)放洋。
但光緒元年後改由吳子登繼任留學生監督,認為「外洋風俗,流弊多端,各學生腹少儒書,德性未堅,尚未究彼技能,先已沾其惡習,即使竭力整頓,亦覺防範難周」。
遂與陳蘭彬等奏請撤回出洋肄業留學幼童,這批早期留學生便於光緒七年全部召回,留學教育計畫中途停頓。
光緒二十四年(1898)戊戌變法時,容閎曾在北京多方贊助維新活動;
政變後潛赴上海,托跡租界。
光緒二十六年加入唐才常等在上海組成的自立會,被推為會長,因遭清廷通緝,逃往香港,並參與興中會在港人士的革命活動。
光緒二十八年離港赴美,宣統二年(1910)邀國父赴美商談,積極擁護國父的革命主張,多方支援革命運動。
容閎在建立中國近代化所需的制度、人才和觀念方面開啟了先河,特別是派遣留學生出國留學,可說是針對清末中國阢隉之局,提供了解決因應之道。
著作有〔西學東漸記〕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