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一九八八年是英國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的轉捩點,在一九八八年教育法案實施前,中小學的教育經費由中央政府撥給地方教育當局(LocalEducationalAuthority,LEA),再由LEA分發至各校使用。
教師的在職進修是由LEA及大學的教育系來辦理,但在一九八八年後,中央將經費直接撥給中小學,教師的在職訓練也由中小學花錢來辦理,學校仍可聘請LEA的督學或大學教授來指導,但教師在職進修的職責大半由學校負擔,不再是地方教育局或大學的工作。
此種改變造成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管道的競爭,從正面來說,中小學可挑選最適合該校的進修課程,而非以往只有照單全收;
較小的學校還可聯合周邊學校共同辦理。
而可能產生的問題則是進修活動以學校的需求為考量,忽略教師的需求;
或受到經費影響,教師必須自尋進修管道。
此種自由市場的競爭原則對大學教育系也產生影響,大學必須要安排更有特色、更具競爭性的課程以保持優勢,在進修的型態上也力求變化以滿足中小學教師的個別需求。
以英國南部的愛克斯特大學(UniversityofExeter)教育系為例,將其為中小學在職進修設計的課程簡介如後。
1.證書課程:設計有十天或二十天的課程,課程結束可取得證書。
授課的教授有權決定進修人員是否通過該課程,系方也編訂多種課程必須研讀的書籍。
2.彈性進修課程:透過引導員(facilitator)的協助,讓中小學老師確定自己的研究領域與方向及認識自己。
引導員須先至該大學接受一天的訓練。
此彈性課程並不專注在某一科目,範圍可十分廣泛,主題不一定是知識性,也可是技能或情意,中小學老師有很大的自主權,可透過引導員的協助選擇獨立研究,或與他人合作。
進修的時間是利用週六下午或假日,在進修的過程中,必須要有理論性的閱讀或配合實際狀況的演練。
除此之外,也鼓勵教師向高學位挑戰,教師如願將研究結果撰寫成八千字之論文,送至大學評分,通過者可得學位,在論文撰寫期間亦有大學教授從旁指導。
上述這種結合理論與實務、多樣性、考慮市場需求兼具競爭性的課程,可說是現今英國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的特色,而由中小學主導教師在職進修,也說明了尊重各地各校差異的事實。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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