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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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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2 02:05:2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科名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科名是「設科立名以取士」的簡稱,也就是科舉制度的另一名稱。

 

由於科舉制度是以考試錄取人才,而考試則必須按照主考者需要人才的類別和應考者的學術程度分科,且應考者經考試錄取之後又予以不同的名分,如秀才、舉人或進士,故乃稱為科名。

 

科名的基本形式雖是以考試取才,但其涵義卻是多方面的,主要有:1.文化:中國幅員廣大,人口眾多,有統一的文字和深厚的文化,主政者為求人民在觀念上有基本的認同,舉辦制式的考試有其必要。

 

2.政治:主試者多為中央及地方政府人員;

 

政府為求人民對統治政策有適當的認識,所以舉辦考試。

 

3.人事:是考試的直接目的,因為需要人才,所以舉辦考試。

 

應考者大多數在考試之前已有文字與學識歷練,經錄取之後,大部分可成為行政體系中的基本人材。

 

4.社會:在農業社會裡,人民的社會流動性不高,一個普通百姓,要想提高他的身分不易,但知識和能力則是許多人可以獲得的,而考試是一個管道,讓人們展示自己的知識和能力。

 

一個有能有為的統治者,必須要「治物長民」,也需要有知識和能力的人來協助治理,於是應考者藉以提高其身分和地位,主考者也能得到所需的人才。

 

5.教育:歷代的科舉制度都和教育制度糾結在一起,參加考試的人都可以稱為「準知識分子」,即受過教育的人。

 

接受教育,要依靠個人的興趣、天資、閒暇與勤奮,這些雖是屬於個人的條件,卻也一定要在適當的環境中才能形成。

 

於是國學、鄉學、官學、私學,就為教育提供了適當的機會。

 

受過教育的人,有一部分在科名中獲得肯定,並獲得學以致用的成果。

 

科名制度,始自隋大業二年(606),終於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計在我國實行約一千三百年。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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