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學校制度】 SchoolSysteminOma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阿曼王國(SultanateofOman)位於阿拉伯半島東南部,束隔阿曼灣與伊朗相望,南瀕阿拉伯海,西鄰葉門共和國,面積三十二萬平方公里,首都為馬斯喀特(Muscat)。
阿曼人口約二百萬人(1993),大部分為阿拉伯人,其餘為巴魯西人(Balushies)、卡佳人(Khojas),或來自印度與巴基斯坦的西德巴底人(Hyderbadiyin)。
此外,還有一小部分波斯人(Persian)與信奉印度教的印度人(Hindus)。
官方語言為阿拉伯語,英語亦被廣泛使用。
平均每人國民所得六千美元(1993)。
阿曼傳統的學校稱為「庫塔」(Kuttab),係在清真寺、一般房舍或大樹下,聚集一群兒童,授以〔可蘭經〕及基本的讀寫算技能。
現代教育從一九四○年才開始,且在一九四○年至一九七○年期間,只有三所男生小學,學生約只有九百人。
學前教育機構只有私人零星設立,一九九二年學前教育兒童約四千人,粗就學率為百分之四。
阿曼雖無義務教育之規定,但小學以上各級學校費用均由政府負擔。
中小學採「六三三制」,六歲入小學,修業六年。
初中(preparatoryschool)三年,高中(secondaryschool)三年。
此種學制,與大多數阿拉伯國家一樣,係依一九六五年,在埃及開羅召開的阿拉伯聯盟會議(ArabLeagueConferenceof1965)之決議。
阿曼小學以上各級學校均採男女分校,小學課程包括阿拉伯語、英語、回教教育(Islamiceducation)、普通科學、算術、社會科、美勞、體育等科。
小學修業期滿可免試升入初中就學,修業三年後,可參加全國性考試(nationalexamination),通過後取得普通預備證書(GeneralPreparatoryCertificate)。
一九九二年,全國小學生總數約為二十九萬人,粗就學率為百分之一百,初中學生則約有四萬八千人。
高中第一年為普通教育(generaleducation),第二年起分為科學組(sciencesection)與藝術組(artsection)。
科學組的課程主要包括數學、生物、物理、化學等;
藝術組的課程主要包括地理、歷史、社會學、心理學等。
兩組的共同科目包括阿拉伯語、英語、回教研究等。
另設有七所回教高中,強調回教教義的教學。
職業高中分為農業、商業、工業等三種職業高級中學,均以就業為導向。
一九九二年,全國高中學生總數約為三萬一千人。
中等教育階段粗就學率為百分之六十四。
在阿曼有兩種私立學校,一種是由阿曼人創辦的私立學校,另一種是由外國僑民創辦的私立學校。
外僑學校,均以國名稱之,例如BritishSchool、IndianSchool、PakistaniSchool等。
高等教育機構有蘇丹奎布大學(SultanQaboosUniversity)、阿曼企業學院(OmanIndustrialCollege)及小學師資訓練學院(PrimaryTeacherTrainingInstitute)等三種。
蘇丹奎布大學創於一九八六年,包括理學、醫學、農業、工程、教育及回教研究等五個學院。
阿曼企業學院創校於一九八五年,主要包括技術學程與商業學程兩類,該學院先後由社會與勞工部及勞工與職業訓練部監督,自一九九二年起改由職業訓練署(OrganizationforVocationlTraining)監督。
一九九一年,高等教育階段粗就學率為百分之六。
阿曼於一九七九年創設小學師資訓練學校(PrimaryTeacherTrainingInstitute),屬於高中程度的男校,以培養本國師資。
自一九八四年起,教育部將該校改制為學院(intermediatecollege),規定入學資格為高中畢業,修業二年。
目前共有九所小學師資訓練學院,其中五所為男校,四所為女校。
阿曼現行師資培育機構,除上述小學師資訓練學院外,還有蘇丹奎布大學的教育學院(FacultyofEducation),以及教育研究所(InstituteofEducation)。
由於阿曼的現代化教育制度建立較晚,因此大部分師資均仰賴外國人擔任。
以一九九○年為例,小學教師方面,本國籍教師有三千零五十七人,外國籍教師有五千六百三十九人。
初中教師方面,本國籍教師只有二百一十一人,外國籍教師有三千四百三十七人。
高中教師方面,本國籍教師只有八十三人,外國籍教師有一千二百六十八人。
阿曼教育制度,也是屬於中央集權類型。
中央教育行政機關為教育部(MinistryofEducation),負責各級教育政策的擬訂與督導。
為加強職業訓練工作,提升勞力素質,一九九二年成立職業訓練機構(OrganizationforVocationalTraining)。
在地方教育行政方面,教育部在九個地區設有教育廳(regionaleducationdepartment),負責各該地區學校經營之督導。
在教育經費方面,一九九○年,教育支出占國民生產毛額的比率為百分之三‧八,占政府支出總額的比率為百分之十六,其中經常門支出占百分之九十。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