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 Matter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物質又稱質料、材質,學者有不同的界定。
一般來說有下列各種解釋:一是人造物品的原料,如形成桌椅的木料;
二是形成自然或肉體物品的材料,如岩石、水、骨頭、肌肉;
三是感覺的對象,如發聲之器具、眼睛所見之自然界;
四是形成實在(Reality)的基礎,如表現生命現象的肉體、產生自然現象的原子;
五是占有空間、具有延展性、有質量與重量、可運動、不可穿透的,如木材、金屬;
六是和心智(mental)、心靈(mind)、精神(spirit)、形式(form)相對的;
七是形成經驗的基本原因。
早期人類以為宇宙是由一些物質所組成,如希臘哲人以為地、水、火、氣為構成宇宙之原質,中國先哲認為金、木、水、火、土形成世界。
科學的研究使人們對形成世界的物質有了更多的了解;
德謨克里特斯(Democritus)和劉西布斯(Leucippus)主張的原子論觀點,被當今科學界所承襲,現在科學家先發現原子為組成物質的最小單位,後又發現原子之中另有更小的電子、質子、中子及生存時間短暫基本粒子,為組成世界之基本物質。
此外物質不滅、物質與能量可互換、質能不滅是目前可解釋物質變化的重要規律。
簡單的說,科學研究顯示了世界是由經驗可及之物質所構成。
哲學中對物質的解釋早於科學;
柏拉圖(Plato)以為物質具時空性質且能接受永久不變的形式,亞里斯多德(Aristotle)以為物質是實現形式的可能性,最原初的物質是無形式的原質(primarymatter),物質有變化的潛能,因此物質藉形式而實現。
亞氏也用物質的潛能實現觀點,解釋變化的發生。
中世紀的經院哲學承繼亞里斯多德的看法,將物質區分成第一物質(原質),為一切物質之原始基礎,及第二物質,為具體之物體或科學研究所探討的物質。
近代哲學家笛卡爾(R.Descartes)認為物質與心靈相對,物質有延展性,一些屬性可以數量化,物質的運動受到機械法則所控制。
洛克(J.Locke)將物質的性質區分成初性與次性,初性不會改變,如軟硬體積等,是與物質不可分離的性質,次性可以變易,如色、聲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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