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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符號推行委員會】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注音:符號推行委員會設立於民國十九年(1930),為教育部推行國語工作的機構之一。
其緣起係民國元年(1912)七月,臨時教育會議於北京召開,會中通過「國語統一」議案多起,而「採用
注音:字母案」即為其中之一。
二年二月,教育部召開的讀音統一會在北京開會,會期三個月,出席者有教育部聘請之委員及各省代表八十餘人,選舉吳敬恆、王照為正副議長,會中制定
注音:字母三十九個。
七年十一月,教育部公布〔
注音:字母表〕,計聲母二十四,介母三,韻母十二;
次年四月,教育部又公布〔
注音:字母次序單〕。
十五年十一月,教育部公布〔國音羅馬字
拼音:法式〕,是為國音字母之第二式。
十九年四月,國民黨中央第八十八次常會議決,改「
注音:字母」名稱為「
注音:符號」,國語羅馬字亦隨之改為譯音符號;
同時並決議推行辦法及令教育部將
注音:符號讀法編成練習小冊。
同年五月,教育部派趙元任、郭有守等為推行
注音:符號籌備委員,設立推行
注音:符號籌備委員會,並在全國各省、市、縣設立
注音:符號推行委員會,全力推行;
六月,教育部編成〔
注音:符號傳習〕小冊;
九月,又頒布〔推行
注音:符號辦法〕;
嗣後陸續訂製「
注音:國字銅模」及「
注音:漢字銅模」,頒行全國。
三十三年(1944)三月,教育部公布〔
注音:符號歌〕;
四月,又發動全國舉行「國語運動宣傳週」。
自此推行國語遂成為國家重要的教育施政之一,而
注音:符號則是最有效的工具。
以上為政府推行
注音:符號的概略經過情形。
至於民間,為響應教育部令各省、市、縣推行
注音:符號辦法,上海市於民國十九年十月成立
注音:符號促進會,中國語言文字學會亦於三十二年在重慶成立。
此外,小規模的實驗,如平民教育促進會於二十一年至二十三年(1932~1934)在定縣實驗區實驗
注音:符號教學及詞本位教學,蕭家霖於二十三年至二十五年在山東省民眾教育輔導區實驗國語羅馬字的傳習,及王玉川於二十九年在萬縣榮譽軍人教養院實驗
注音:國字教學。
而刊物的發行,則有〔國語週刊〕於十四年(1925)創刊,初名〔宇宙〕,後改為〔國語週刊〕;
〔國語日報〕於三十六年(1947)在北平發行,初名〔國語小報〕,後改名〔國語日報〕,三十七年在臺刊行至今。
而推行國語成效最好且影響最大的,是臺灣地區國民小學所普遍推行的「
注音:符號綜合教學法」,對於國小一年級學童的國語及國字學習,助益極大。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