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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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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1 01:05:5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性命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性與命均是中國古典哲學中的重要範疇。

 

據〔易‧乾彖〕載:「乾道變化,各正性命。」

 

孔穎達〔疏〕曰:「性者天生之質,若剛柔遲速之別。

 

命者,人所稟受,若貴賤夭壽之屬。」

 

性為天所賦予,而命是指一切自然運作與變化的道理。

 

程頤說:「在天為命,在人為性。」

 

視性命為一體。

 

三代之時,命也含有上帝之命的意思,稱為天命。

 

〔尚書‧商書‧湯誓〕云:「有夏多罪,天命殛之。」

 

成湯伐桀歸於天命號召,周武討紂亦效之。

 

天命有其自然運作的道理,政權之興替即然,而且不能隨意加以拂逆轉變。

 

所以〔詩經‧大雅‧文王〕一方面說「天命靡常」,一方面又說「駿命不易」。

 

上述天命的思想對儒家有深遠的影響;

 

但儒家論贊天命除接受殷周時代天帝之命不可勉強違逆的觀念外,已將討論的重點置於人事用功之上。

 

孔子以了解天命、敬畏天命、順天命為君子之修養,如說:「不知命無以為君子。」

 

孔子也把追求理想、宣揚道統(人事)的成效歸諸天命,所以說:「道之將行也與,命也;

 

道之將廢也與,命也。」

 

儒家對天命的思想一直到孟子、荀子才有較明確的闡釋,同時也與「性」的概念發生密切的關聯。

 

孟子云:「莫之為而為者天也;

 

莫之致而致者命也。」

 

又謂:「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

 

殀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為」和「致」都代表人為力量。

 

天命是客觀的決定力量,非個人的努力、願望可強求,但人類本身所有積極性的主觀力量不但不應放棄,更應加以充分發揮,這便是存心養性、修身立命之說。

 

孟子認為人類內在的主觀力量便是人人所具有的、先驗而純粹的至善之性,亦即所謂仁義禮智四端。

 

本善之性受自天命,是以順天命之道在於發揚人性中至善的本性。

 

然而性雖受於天命卻可以超越天命的價值,因此孟子進一步認為,為了實踐仁義道德,甚至連生命也可以放棄。

 

換句話說,發揚善性的價值已經超越了命中的夭壽、窮達、貴賤、貧富。

 

孔孟「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的論點可以說把人性的價值推崇到了極致。

 

後世程、朱理學和陸、王心學中的道德哲學大抵承襲此一思想而加以發揮。

 

荀子對於性命之說另有發揮。

 

荀子謂:「節遇之謂命。」

 

是視命為環境中機遇而至的客觀力量,人固然無法違逆天時自然之運行,但也不能坐俟天命改變。

 

正因客觀力量不足恃,只有奮起力行,把握主觀的自我力量,才能克服環境限制,發揮人的價值。

 

所以荀子主張:「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

 

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

 

但荀子對於性的觀點和孟子有所不同。

 

荀子說:「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

 

又說:「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

 

而且斷言:「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

 

因此人類社會應有嚴格的禮法規範,藉以約束人性中為惡的傾向,積善不息乃能成就道德人格,是為「化性起偽」。

 

由此可見,相對於孟子強調性命的同一性,荀子則著眼於性命的對立性。

 

在先秦諸子中,道家抱持著順其自然、「安之若命」,墨家則對天命的命定論思想加以批判、否定。

 

儒家人文主義中的性命思想,不論是孟子存心養性的「立命」之說,或荀子化性起偽的「制命」之說,總是抱持較為積極但不失其中庸之道的看法。

 

同時道德教育的功能在儒家也都比道、墨等家思想更受到肯定與重視。

 

〔中庸〕謂:「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可為「性命」之總結。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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