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 Chang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改變或變化指變異(variation)或差別(difference)的發生,是指某件事物在形式、性質或與其他事物間的關係有了變更(alteration)。
在哲學意義中,「改變」之所以發生,主要來自事物之本質(essentiality)程度方面的減少,所以可說是「永久」的反面。
「改變」可說是哲學史上基本的概念之一;
歸結起來,其意義包括運動(movement)、修正(modification)、生成(becoming)與生長(growth)等。
赫里克利圖斯(Heraclitus,544~484B.C.)是首先使用「改變」概念為其基本哲學思想的古希臘哲學家之一;
以為流轉(flux)是宇宙最基本的特徵,認為一切均如水流,瞬息萬變,唯有生成變化的普遍法則永遠不變。
他關於「改變」的名言是:「所有事物均在改變,沒有一物是相同的。」
和「你無法踏入同一河流中兩次」。
而伊利亞學派(TheEleaticSchool)對於「改變」的看法則與赫氏有所不同,此派中重要人物如巴門尼底斯(Parmenides,540~470B.C.)、芝諾(ZenoofEleatic,490~430B.C.)均徹底反對生成變化的可能性。
前者是哲學史上首先嚴格區分感覺與理性、假相與實在、生成與存在的存有論(ontology)者;
後者則以「歸謬法」破除了離多及運動的可能性,並進而論證了「存有」(being)的統一性與不變性。
約與蘇格拉底(socrates,470~399B.C.)同時的辯者(Sophists)克拉.提勒斯(Cratylus)將赫里克利圖斯的論點推至極端,主張我們甚至不可能一次踏入同一條河,因為不僅河水會改變,我們本身在嘗試涉入河水的過程中亦會改變。
克拉提勒斯的看法,後來也影響到柏拉圖(Plato,427~347B.C.)的「物理世界的知識不可靠」的主張。
亞里斯多德(Aristotle,384~322B.C.)使得關於「改變」的討論更加豐富,他使用「變動」(kinesics)一詞來涵蓋「改變」或「運動」;
認為:(1)改變或運動是永恆的,因為不可能在某段時間內沒有時間的存在,所以也不可能沒有不具任何改變或運動的時間。
(2)所有物理的改變都需有下列的要素:物質(matter)或實體(substance)—指物質透過改變而持續或是發生改變;
缺如(privation)指某種特定形式(aparticularform)的匱乏或缺少;
形式(form)指在改變過程中所出現的形式。
亞里斯多德以為,所有物理的改變都是來自於某個物質去發展它先前所不具有的形式。
(3)改變可以分為幾種類型:性質的改變或變更,指某個物體在特徵、屬性上有改變。
在性質發生改變時,事物的實質並未發生變化;
時空的改變或移位,指物體的位置發生改變;
量的改變,指數目的改變,又包括:大小或形狀的改變;
大小形狀或數目的增減;
運動或移位的加速或減速;
實質的改變(substantialchange),指事物形式或同一性(identity)的發展,讓潛能得以實現而成為現實。
實質的改變又包括兩類:一是產生(generation),指某樣事物逐漸成為其所意欲發展的成形。
二是退化(degeneration),指事物漸漸失去他已有的形式。
藉著關於改變之意義的種種論述,亞里斯多德將自然學(physica)或物理學稱為「變動的原理和原因。」
不過除了關於改變的討論外,亞里斯多德仍然肯定有一永恆不變、自動之因的存在,變動連同營養、感覺與思考,為靈魂(psyche)的四項主要功能之一。
在黑格爾(G.W.Fr.Hegel,1770~1831)的思想中,「改變」有了決定性的轉折。
黑格爾的邏輯學體系之中的範疇演繹係採取動態的內在串聯方式,使得赫里克利圖斯的「流轉」概念與巴門尼底斯的「存有」意義獲得高度的統一綜合。
黑氏提出絕對者(TheAbsolute)亦即絕對理念(absoluteIdee)或「世界精神」(Weltgeist)的觀念作為其辯證法歷程的根源。
不過黑格爾所講的絕對者基本上仍處於「改變」之中:且必須在改變中展現並完成自身。
在其〔精神現象學〕(ThePhenomenologyofMind)的序文中,黑格爾曾言:「真理即是全體,而全體不外是通過自我開展而自我完成的本質。
就絕對者而言,絕對者在本質上即是結果,絕對者僅在終結之時才具有真理性。」
因此可見,在黑格爾觀念中,一切真正的現實(存有)即是理性自體的生成發展,而所謂世界則是絕對者本身辯證法的發展體系。
黑格爾即以此種「改變」的辯證法為基礎來建構其「存有發展之論理學」(LogikderSeinentwicklung)。
當代哲學家柏格森(H.Bergson,1859~1941)與懷德海(A.N.Whitehead,1861~1947)各自在其哲學思想中,以「生成」(becoming)或「歷程」(process)作為中心概念。
柏格森認為,雖然在空間上這世界是靜態的且不連續的,但在時間上卻是動態的且連續的。
他因此將事物的時間層面視同「精神」(spirit),至於空間的或物質的層面則視同「衰微的精神」(effetespirit)。
柏格森進一步主張,每個人都賦有理性與直覺,前者朝向一種關於事物的靜態觀點,後者則導向於彈性與改變,其中以後者更為基本,當人意識的表層被剝去時,其中心將僅餘「流動性」。
懷德海由「實際事物」(actualentity)或「實際緣由」(actualoccasion)的變化與存在問題著手,發展出其關於「存有」的討論。
在其〔歷程與實在〕(ProcessandReality)中,曾言:「一種實際事物如何生成,即構成該實際事物的實質,……事物的『生成』就構成了它的『存有』,這便是『歷程』原則。」
準此,懷德海遂由有機體的角度,及過程與實在交互嬗變生成的觀點,論述了一個能涵容一切的全體宇宙。
「改變」的觀念不僅在哲學史上引起許多討論,對於教育亦相當重要。
因為自改變的角度看,教育活動不應只是發現先前即已存在的、普遍的或不易的真理而已,也應該包括適應變遷、創造想像的成分在內。
例如對我國影響最為深遠的實用主義(Pragmatism)教育思潮即採擷了歷來主張「變化」的哲學觀,以「歷程」的觀點來說明教育的意義與本質。
依實用主義觀點,人性是可以改變的,而且此種改變與文化有關,是社會的產物;
實用主義者因此認為教育係指導兒童與青年繼續生長和發展的歷程。
實用主義的興起,使教育不再具有靜態不變的特徵,而視之為動態變化的發展歷程,在教育史上有畫時代的意義。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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