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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七賢】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竹林七賢」是後世對於魏晉時期七位清談玄論之士的稱呼。
竹林七賢的事蹟,據〔魏志‧王粲傳〕裴注引〔魏氏春秋〕載:「康(嵇康)寓居河內之山陽縣,與之遊者,未嘗見其喜悅之色,與陳留阮籍,河內山濤,河南向秀,籍兄子阮咸,琅邪王戎,沛人劉伶,相與友善,遊於竹林,號稱七賢。」
〔晉書‧嵇康傳〕亦有相同的記載。
竹林七賢活動時期,約當正始以後,以迄景平年間,正是魏晉交替,社會政治十分混亂時期。
竹林七賢,清高傲世,佯狂遠人,認為六經禮法違反自然和情性,因而曠達不羈,不遵禮法,流風餘韻,一時傳為佳話。
〔晉書‧嵇康傳〕載:「康早孤,有奇才,遠邁不群;
身長七尺八寸,美詞氣,有風儀,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飾,人以為龍章鳳姿,天質自然;
恬靜寡欲,含垢匿瑕,寬簡有大量,學不師受,博覽無不該通,長好〔老〕、〔莊〕。」
〔晉書‧阮籍傳〕載:「籍容貌瑰傑,志氣宏放,傲然自得,任性不羈,而喜怒不形於色;
或閉戶視書,累月不出,或登臨山水,經日忘歸;
博覽群籍,尤好〔莊〕、〔老〕;
嗜酒能嘯,善彈琴。
當其得意,忽忘形骸。」
嵇、阮二人生於魏晉交替時代,皆不滿司馬氏之將篡魏,而不願與司馬氏合作。
由於他們性格不同,表現形式有別,因而得到不同的結局。
嵇康,剛陽疾惡,輕肆食言,遇事便發。
不像阮籍態度含蓄,他與曹魏有姻親關係,又加才學名聲為七賢之首,使司馬氏感到威脅,遂坐誅。
阮籍身仕亂朝,常恐罹謗遇禍,雖吟詩刺譏司馬氏,而文多隱避,難以情測,使司馬氏找不到把柄,遂能免禍。
山濤字巨源,〔晉書‧山濤傳〕說他:「少有器量,介然不群,性好莊、老,每隱身自晦;
與嵇康、呂安善,後遇阮籍,便為竹林之交,著忘言之契。
……濤年四十,始為郡主簿、功曹、上計掾。
舉孝廉,辟為河南從事。」
時曹爽當政,司馬懿稱病不朝,山濤預察知司馬懿野心,為避禍計,掛冠而去。
不二年,司馬懿發動政變,殺曹爽而篡魏。
山濤與司馬懿妻張氏(宣穆皇后)有中表親,後投靠司馬師,授吏部任選官多年,以善於應酬官場,不斷升遷,位至三公;
雖身在廟堂,而心慕山林。
〔晉書‧向秀傳〕載:「向秀字子期,河內懷人,清悟有遠識。」
所作〔莊子注〕頗多發明,使莊學大明,在士林有極高的評價。
後因司馬昭之賞識而進入仕途,官至黃門侍郎、散騎常侍等官,〔晉書〕載其「在朝不任職,容跡而已」,雖身仕晉朝,仍心懷故國。
阮咸字仲容,〔晉書‧阮咸傳〕載:「咸任達不拘,與叔父籍為竹林之遊。」
依〔世說新語〕記載:七月七日有曬衣習俗,阮咸家貧,無華衣可曬,竟以長竿掛犢鼻褲於院中,人或怪之,答曰:「未能免俗,聊備一格而已。」
〔世說新語〕又載:阮仲容先幸姑家鮮卑婢,及居母喪,聞姑攜婢去,竟借客驢身著孝服追之,追到後與婢同騎而歸;
曰:「人種不可失。」
因婢已懷孕,其縱情越禮有如此者。
這些名士不拘禮法,是對禮法虛偽之抗議。
阮咸為一時風流才俊,且妙解音律,善彈琵琶,是才華橫溢之士。
王戎字濬沖,〔晉書‧王戎傳〕載:「戎幼而穎悟,神采秀徹;
視日不眩,裴楷見而目之曰:『戎眼爛爛,如岩下電。』
年六、七歲,於宣武場觀戲,猛獸在檻中虓吼震地,眾皆奔走,戎獨立不動,神色自若。
魏明帝於閣上見而奇之。
又嘗與群兒嬉於道側,見李樹多實,等輩競趣之,戎獨不往,或問其故,戎曰:『樹在道邊而多子,必苦李也。』
取之信然。」
可見王戎有超人識見。
阮籍對王戎十分賞識,與之結為忘年之交。
劉伶字伯倫,〔晉書‧劉伶傳〕載他:「身長六尺,容貌甚陋,放情肆志,常以細宇宙齊萬物為心;
澹默少言,不妄交遊,與阮籍、嵇康相遇,欣然神解,攜手入林。」
又稱:伶「初不以家產有無介意;
常乘鹿車,攜一壺酒,使人荷鍤而隨之,謂曰:『死便埋我。』其遺形骸如此。」
又云:「嘗渴甚,求酒於妻,妻捐酒毀器,涕泣諫曰:『君酒太過,非攝生之道,必宜斷之。』
伶曰:『善,吾不能自禁,惟當祝鬼神自誓耳。
便可具酒肉。」
妻從之。
伶跪祝曰:『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斗解酲,婦兒之言,慎不可聽。』
仍飲酒御肉,隗然復醉。」
〔世說新語〕載:「劉伶恆縱酒放達,或脫衣裸形在屋中,人見譏之。
伶曰:『我以天地為棟宇,屋室為褌衣,諸君何為入我褌中?』」
劉伶據此,著〔酒德頌〕以抨擊當時之禮法名教。
竹林之風,由嵇、阮倡導,他們掙脫禮法名教束縛,強調人的個性自由,而茂林修竹、清風明月,要能發人高致,超脫世俗,使清談別開生面,迄東晉而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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