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兄弟會學校制度】 SchoolSystemofBrethrenoftheCommonLif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共同生活兄弟會學校制度,是指宗教改革(Reformation)以前,北歐地區(荷蘭)由共同生活兄弟會(BrethrenoftheCommonLife)所採行的學校制度。
宗教改革以前,北歐地區對宗教及教育最具影響力的因素,是共同生活兄弟會的工作。
該會由荷蘭人格魯特(GerhardGroote,1340~1384)所創立。
他畢業於巴黎大學(UniversityofParis),認為對基督慈愛的需要、對〔聖經〕(HolyScriptures)知識的需要、對科學而非形式經院學派(Scholasticism)的需要,以及有效掌握拉丁文及荷語,是共同生活兄弟自立更生的工具。
對於上述不同的興趣,他以為當他們共同在公社或團體中生活與工作時,能更有效的增進。
兄弟會會員與來自社會各階層的人,同住在公社或稱為的家(houses)中;
其中有貴族、學者、學生、工匠及一般勞工、約二十人居一家,其中四人是傳教士,其餘是俗人,共享其收入。
傳教士運用時間對窮人傳道與服務,其餘者則在學校中受教;
其目標是藉由在外在世界中生活與工作,以重造原始的基督教精神。
這類學校實踐類似使徒式的生活,在荷蘭周邊的國家大約有一百家。
格魯特及兄弟會提倡母語布道及教學,使基督教首次觸動了北歐的人心。
格魯特未曾受教育,但在教育史上影響甚大;
當暫時禁止布道時,他支助男童及青年去受教育。
他認為各階層的人都需要受教育,特別是傳教士、由於他的強調,教學成為實現共同生活兄弟會目標最有效的工具。
除了格魯特外,共同生活兄弟會會員中第一位教師是賽爾(JohnCele,13─~1417),可能是布拉格大學(UniversityofPrague)碩士、他是格氏摯友,經格氏遊說擔任佐爾(Zwolle)鎮學的校長約達四十二年(1374?
~1417)。
該校學生來自四面八方,甚至遠至波蘭,約有一千多人註冊。
賽爾對課程多所改革;
他刪除了宗教法(canonlaw)、醫學、天文學、形式辯論(formaldisputation),因為這些對青少年無意義;
雖然仍保留文法、修辭、邏輯、倫理學及哲學,這些科目名稱未變,但卻強調其實用的目的。
他相信未來的傳教士或世俗人,都能運用這些資訊。
賽爾最大的改革,是在宗教教育方面。
當時宗教教育主要在於學習〔祈禱文〕(TheLord'sPrayer)、〔十誡〕(TheTenCommandments)及〔使徒信經〕(TheAposties'Creed)。
此外,每人須參加正式祈禱與服侍,並學習唱詩歌,他則引入〔聖經〕教學不只限於周日,也包括平日。
他以〔新約〕的教學,取代經院學派的形式主義。
早上他教〔使徒書〕(Epistle),下午教〔福音書〕(Gospels),晚上教其他的書;
一天三次講解〔聖經〕。
賽爾以拉丁文及荷語教〔新約〕,且講述與舉例並用。
他的原則是天國並不存在於知識與演講中,而在於工作與品德;
善良的行為與聖潔的生活,是要實現的目標;
而最高的目的,是實踐的基督教精神。
他的另一項改革,是將學校分八班,最高的兩班分由一位學科專家教導,結果使得學生能有良好的訓練,在入大學後也優異的表現。
共同生活兄弟會反對當時貧窮學生以乞討為生的方式;
他們幫無居所的學生找住處,一方面遊說仁慈的寡婦收容學生並視為己出,一方面也提供許多兄弟之家。
部分地區也興建與學校相聯的宿舍,但管理權在兄弟會。
兄弟會也提供書籍、必需品及工作給許多學生。
總之宗教改革前,共同生活兄弟會成員的影響力已滲入北歐;
其中包許(Busch)一四七○年曾列出五十所他管轄的學校,之後又有增加。
他們的學校活動,由原本的中心丹文特(Deventer)一面擴展至萊因區(Rhine),甚至瑞士,一面則至比利時。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