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方式說】 Life-StyleTheor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從人格心理學家阿德勒(A.Adler,1870~1937)提出生活方式的概念,以為早年經驗對個人影響極大,生活方式即奠基於此。
由是出生別、家人之間的感情和家庭的價值觀便成為研究生活方式和人格的項目。
此後的研究者繼而各抒所見或其發現,形成若干說法。
丁克麥(D.C.Dinkmeyer)等人於〔阿氏諮商與心理醫療〕(AdlerianCounselingandPsychotherapy,1979)中舉出生活方式包括:(1)個人問題和欠缺感;
(2)克服缺點的指引;
(3)指引和社會興趣的配合;
(4)生活中特別的困難之處;
(5)避免問題之道;
(6)避免問題時的優越感;
(7)過去經驗的影響。
此後研究者歸結出三種生活方式:首先是第一優先因素,如優越感、控制力、取悅於人和悅人的能力。
其次是生活方式的類別,如接受、駕御、控制、權利、優越、為人所喜、善良、反抗、犧牲、吃苦、幼稚、笨拙、逃避、愛好刺激。
第三以大類分,有侵略式、對抗式、自衛式和個人主義式。
上述第三種用動物性格表示,可分五種形式:一為猛虎式:有侵略性,喜用權威,願意成為注意的焦點,獨行其是。
二是駱駝式:溫和、有彈性,能面對問題。
三是烏龜式:熱誠、奇計百出,能自制而穩定。
四是老鷹式:獨斷獨行,違法犯紀,自我主義。
五是鮭魚式:有堅持力,喜歡逆流而行,不求人,以能自力完成工作而自豪。
阿德勒所說的生活方式,源自於人格特質,表現出個性,個性見於社會活動中,即稱之為生活方式。
由於個性的特徵,表現出獨特的行為類型,等於生活表現。
每個人的表現,也就成為其獨有的方式。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