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特殊教育師範學校(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中等特殊教育師範學校是指為培養小學特殊教育師資的專門學校。
一九五○年代末,大陸地區曾開辦過少量短期特殊教育師資培訓班,但在較長時期內主要是通過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採取師傅帶徒弟的方式來加以培養。
一九七八年後,特殊教育事業發展較快,特殊教育師資之需求迫切,於是自一九八二年開始著手建立特殊教育師資培訓機構。
一九八七年,兩所獨立設置的中等特殊教育師範學校(即南京特殊教育師範學校、山東昌樂特殊教育師範學校)成立,在校學生一千零九十六人。
此外,還有六個省、市在六所普通中等師範學校附設了特殊教育師範班。
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國家教育委員會、民政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召開全國特殊教育工作會議,明確提出了培養特殊教育師資的方針和措施,要求各省、市、自治區「根據本省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抓緊時機,籌建特殊教育師資培訓機構」。
一九九一年,大陸地區的特殊教育學校已達八百八十六所,學生八萬五千人。
中等特殊教育師範學校之學制,一般為三至四年,招收初中畢業生,個別學校招收普通中師畢業生,再進行為期一年的特殊教育專業訓練。
培養目標為:「要求學生熱愛並願意從事特殊教育事業,了解、熱愛、尊重殘疾兒童,樹立為他們竭誠服務的思想;
掌握從事小學特殊教育的特殊性以及與特殊學生進行教學、交往的手段,並具備一定的實踐經驗和能力」。
特殊師範學校開設的公共必修課約占總學時的百分之五十至五十五,專業必修課約占百分之十五至二十,選修課尚處試驗階段,不超過總學時的百分之五。
專業必修課的設置因盲、聾啞、弱智等專業的不同而異。
如弱智教育專業一般設智力落後兒童心理學、智力落後兒童教育學、兒童精神發育遲滯及測查,另有小學語文、數學、音樂、美術等各科教學法。
中等特殊教育師範學校較為重視教育實習,實習時間略多於普通中師,約占總課時的百分之十,實習方式一般為參觀、見習、實際授課、組織活動等。
師範生須去特殊學校和普通小學見習,以便加以比較,更能了解和掌握特殊學校的特殊性。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