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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柄】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八柄係大宰治理群臣的八種方法,包括爵祿、賞罰等,典出〔周禮〕。
〔周禮.天官.大宰〕云:「(大宰)以八柄詔王馭群臣:一曰爵,以馭其貴;
二曰祿,以馭其富;
三曰予,以馭其幸;
四曰置,以馭其行;
五曰生,以馭其福;
六曰奪,以馭其貧;
七曰廢,以馭其罪;
八曰誅,以馭其過。」
鄭玄〔注〕云:「柄,所秉執以起事者也。
詔,告也,助也。
爵。
謂公、侯、伯、子、男、卿、大夫、士也。
詩云:『誨爾序爵』,言教王以賢否之第次也。
班祿,所以富臣下。
書云:『凡厥正人,既富方穀。』
幸,謂言行偶合於善,則有以賜予之,以勸後也。
生猶養也;
賢臣之老者,王有以養之;
成王封伯禽於魯,曰:『生以養周公,死以為周公後』,是也。
五福,一曰壽。
奪,謂臣有大罪,沒入家財者。
六極,四曰貧。
廢,猶放也,舜殛鯀於羽山。
誅,責讓也。
曲禮曰:『齒路馬有誅。
』凡言馭者,所以敺之內之於善。」
為了讀者方便起見,將〔周禮〕原文語譯作:「(大宰)用八種權柄來佐助周王統御群臣。
第一是爵位,以勉勵賢臣,使其尊貴;
第二是俸祿,以勉勵賢臣,使其富有;
第三是賜予,以勉勵賢臣,使其感到周王的恩寵;
第四是安置崗位,以勉勵賢臣,使其修養品行;
第五是賜生,以勉勵賢臣,使其感到因為親長對國家有功而免死得福;
第六是沒收家財,以懲罰罪臣,使其貧窮無助;
第七是放逐,以懲罰罪臣,警戒其犯罪作惡;
第八是誅肅,以懲罰罪臣,使其遭受災禍。」
總之,大宰使用爵、祿、予、置、生、奪、廢、誅八種權柄來駕馭天下群臣。
這裡所謂「八柄」的「柄」,原本是斧柯(柄)之名,以斧柯被人所執,引而申之,凡有所秉執者,皆謂之柄。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