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舞蹈】 ReligiousDance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世界舞蹈
舞蹈類型名。
泛指與宗教有關的舞蹈。
宗教是由神話(myths)、教義(dogmas)、儀式(rites)和典禮(ceremonies)所組成的體系,有的單純,有的複雜。
宗教現象可分為兩大範疇:一是信仰(beliefs),一是儀式(rites);
信仰是觀點的表達,存在於表象之中,儀式則為一些確定的行為模式,這兩類現象的差異在於一種是思維,一種是行為。
至於巫術,也是由信仰和儀式所形成的,巫術與宗教一樣,也有其神話和教義,只不過這些神話和教義是比較初級的,因為巫術追求法術和功利方面的目標,並不在於沈思默想(mediation);
巫術也有它的慶典、獻祭、驅邪法、祈禱、歌唱和舞蹈,但世上並沒有巫術的教會存在,這是宗教與巫術兩者間最大的差別。
從人類歷史的演進,可知宗教是初民生活重要部份,所有藝術、遊戲的主要形式似乎均起源於宗教,舞蹈也不例外。
長久以來,透過文明、文化、宗教和象徵動作的自然表現,證明了宗教舞蹈是一種表現宗教信仰的自然途徑,它既存於聖化或俗化的宗教現象中,因此可以下這樣的定義:宗教舞蹈是指宗教現象中,以一種身體節奏性移動的表現型態,所呈顯的宗教感情(religiousfeeling)和象徵動作(symbolicmovement)。
宗教舞蹈常出現於宗教崇拜中。
民族誌和歷史學告訴我們宗教崇拜可分為兩類:一是自然崇拜(naturism),一是精靈崇拜。
一個宗教崇拜自然現象或偉大的宇宙力量,諸如風、河流、星辰;
或是地表之物,諸如植物、動物、岩石等,被稱為自然崇拜。
另一宗教則以精神存在做為崇拜對象:精靈、靈魂、守護神、魔鬼等,本身意義上的神,它們像人類一樣,具有生命和意識角色,人的眼睛是看不見的,這種精靈的宗教稱為精靈崇拜,此崇拜並非一個人在某些環境中舉行的一組儀式,而是形形色色具有週期性復現特點的儀式、節日和典禮的一個體系。
此外,有一種更基本和更原始的崇拜稱為圖騰崇拜(Totemism),具體對象是美洲原住民。
不論這些崇拜是屬於積極性或消極性崇拜,都會藉由儀式區隔「神聖」的特性,在苦行性儀式,如塔布〔見Taboo〕;
表演性或紀念性儀式;
犧牲儀式;
贖罪性儀式,如喪禮;
模仿性儀式中都會出現歌唱、舞蹈、叫喊、狂奔、跳躍。
宗教儀式中的群體舞蹈,總以兩種型態呈現:一是環形舞蹈(RingDance),一是行進舞蹈(ProcessionalDance)。
出埃及記32:6,9描述以色列人圍成環形繞著金牛犢跳舞,這就是拜偶像的《金牛舞》;
在聖經另外章節,提及大衛帶著方舟,以列隊行進方式去大衛城,這就是所謂的《方舟舞》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