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NationalCultureandArtsFoundationR.O.C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組織、機構、職稱
組織。
1996年元月成立於台北(Taipei,Taiwan)屬非營利之組織,其設置宗旨是要「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之展演環境,獎勵文化藝術事業,以提升藝文水準」。
為具體落實其設置宗旨、任務,基金會業務執行共規劃有「研發、補助、獎項、與推廣」等四大面向。
基金會成立至今,透過董事會與監事會及執行部門之組織機制的積極運作和推動,其績效顯著;
如對藝術生態的研發、檢視和觀察與追蹤,個人╱團體展演之補助、藝術創作工作者之獎勵、不同生態與類別之藝術的專案扶助等等。
另設有「國家文藝獎」,獎項分:文學、美術、音樂、舞蹈與戲劇,每年舉辦一次推甄頒獎活動,舞蹈家如劉鳳學、林懷民、劉紹爐、平珩、羅曼菲、、等皆榮獲該獎項者。
在基金會推廣系列活動中,獲國家文藝獎者,均予以製播「得獎者記錄片」、舉辦「得獎者藝術講座」、另推動「駐校藝術家」及出版「得獎者專書」。
基金會資金來源是自國家編列預算及民間的募款捐助等,凝聚各界資源共同籌措推動而成,現共有新台幣約六十一億元之資金,以其孳息提供為該基金會營運經費。
地址:臺北市106仁愛路三段136號2樓202室網址:http://www.ncafroc.org.tw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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