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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國二女上床 男判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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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 18:03:5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與國二女上床 男判1年10月

 

(中央社記者黃進恭台中21日電)台中市許姓男子在網路聊天室認識1名國二女生,雙方交往並發生性關係。


少女後來得知許男早已結婚,家人得知後報警處理。台中高分院審理終結,判1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許男2年前在網路聊天室結識年紀才14歲的少女,進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許男在國道三號清水休息站停車場,在自小客車內和少女發生性行為,第二次則是在一間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


少女後來發現許男早已有家室,傷心欲絕,提議分手,向母親告知,最後家人報警處理。


判決書指出,法院一審判許男1年10個月徒刑,許男提起上訴後,在二審審理中坦承犯罪,請求改判較輕刑責,並予緩刑宣告。


判決書指出,法官傳喚少女母親到庭,少女母親表示,許男已經結婚還和她的女兒交往,於情於理於法都不合,受傷害的是她女兒,也無意和許男和解。


台中高分院審理終結,許男隱瞞已婚事實,對未成年少女性交,讓情竇初開的少女身心受創,少女父母甚感不捨,內心難以撫平,上訴駁回,許男應入監反思,不得緩刑,依妨害性自主罪,判1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引用:http://n.yam.com/cna/society/201205/20120521782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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