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講義 不處章第二十四】
恭聞無私無欲者,聖人之心也;
有機有智者,常人之心也。
聖人性涵(涵去函加亟)太極至誠之理,心合天地自然之用,義深積厚,休休焉,如青雲出岫,而意念無為,樂天知命,湛湛兮,似明月臨潭,而身心自在,是故虛心應物,不肯先己以後人,體道用柔,定是去高而就下,與物無爭,物亦莫能與之爭也。
若是常人,理欲之機未明,利名之見未冺,惟知損人而益己,斷不曲己以全人,此等有機有智之用心,其自見自是,自伐自矜之情,隨所接而無不露矣。
此章經意,言足立步行,貴乎平實從容,不立不行,皆是自取危殆者也,人之逆理而行,非義而立,未有不如此者。
跂者不立,跨者不行。
脚根不着地,高舉其足而望之,謂之跂。
開足大步而行者,謂之跨。
此是取喻大道,本是自然,一毫不容造作之義,少有造作,便是不自然,如跂者之難立,跨者之難行。
吾見世人,或妄信於異端之為,或泥執於訛謬之見,認假為真,指邪為正,不悟大道之自然真實,頭頭錯亂,此卽是跂者不立,跨者不行之病,故經中以此,曉天下後世之人也。
自見者不明。
自見者,見於私而不見公,謂之自見,能見物我利欲之私,不能見天理純全之妙,或任智取能,或生心作意,見其始,不能見其終,見其未,不能見其本,見之不真,物欲易蔽,欲求明者,未之有也,惟無私無我,無欲無為,如日月之明,大則普偏無方,小則容光必照,自見之見,豈可與此並論哉。
自是者不彰。
有自然之自是,有有我之自是。
自然之自是,未嘗有彼此,未嘗有分別,古今不易,獨立而不改者也。
如此自是天地一物,不言而理自著,鬼神幽顯不校而義自明。經中之自是。
乃是有我之自是也,我見不忘,人我兩立,我以己之是,取勝於人,人亦必以人之是取勝於我,我之是既不信於人,終是私慧小智,不可公諸天下後世,豈非不彰乎。
聖賢因物之是而是之,譬如五行順布,四時順序,此便是天地之是處,可生則生,可成則成,此便是萬物之是處,因天地萬物之是,與天下後世共明其是,故無往而不是,無往而不彰矣。
自伐者無功。
世間又有以一己之功,取勝於他人之功,必然衒著自稱,不知衒著自稱,反至求名而喪實,凡自伐者未有不自敗其功,果有舒卷風雲,呑吐珠玉之才,果有安邦定國,致君澤民之實,豈待伐而功始著,是故太上以自伐者無功誡之。
所以聖賢立功於萬世,而恆淡然不自居,天下後世,未嘗不以功歸之,聖賢之不伐,正是全其功,自伐者,又安得有功乎。
自矜者不長。
世間又有以自己之長處,文飾而求勝於人,此是自矜其長,惟恐人之不見其長,雖一善一能,常懷過人之心,微知微識,便生傲物之想,所以衒露之情,時時自用,而無而為有,虛而為盈之狀,亦時時難掩,故曰:「自矜者不長。」
古聖賢備事物之理,任綱常之責,養深積厚,惟求長於天理,不求長於人譽,長之玄微處,人人不能識,長之名譽處,人亦不能去。
以上四句,皆是取喻跂者不立,跨者不行之義。
其於道也,日餘食贅行,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上文所謂自見自是、自伐自矜,皆因世人性之迷,心之妄,情之偏,理之曲,故有四者之病也,不但如立之不久,行之不常,背真趨妄之情,卽如餘食贅行一般。
餘食者,如人之飲食,惟求一飽,既飽而強食者,雖至美之味食之未有不厭者矣。
贅行者,人之形體,四肢完具,則已,如頸生癭瘤,手脚岐指,雖不害其性命,人心未有不憎悪者也。
餘食贅行之病,不但己之所惡,物亦悪之,所以有道之人,抱道養德,盡己盡人,不求自見,不欲自是,不為自伐,不好自矜,如中天之日,人不能掩之,如天地之公,人不能非之,性分之中,如澄水明鏡,無所留礙,餘食贅行之事,自不處矣。
此章經旨,因世好高好大,自是自滿,每每操私智,以求勝人,恐民風日亂,世道日幻,是以匡世教民,歷原取喻,立天下後世之誡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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