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氏錦囊秘錄雜症大小合參卷九方脈寒門合參】
方脈寒門合參
夫天氣下降則清明,地氣上升則晦塞,故陰邪為害,不發則已,其發必暴,是以中寒一症,乃倉卒感受天地大寒肅殺之氣,其病即發,非若陽寒之邪,由表循經,以漸而深也。
有卒中天地之寒者,有口得寒物者,然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治法主乎溫散,多從補中益氣湯,用參 以托住正氣,加入溫散藥以治之。
氣虛甚者少加附子,以行參之勢,是症多因中氣大虛,膚腠疏豁,故外寒內冷,得以感中,不分經絡,惟當溫補,其脈沉細,手足厥冷,息微身倦而懶言動,雖身熱而不渴者是也,宜急溫之,遲則不救,必藉薑桂附子之猛,方能勝病,即四君元老之劑,不可以理繁治劇也。
與熱症相似,而大不同,蓋逼陽在外,易相類耳。
凡陰邪上衝,孤陽擾亂,急進純陽之劑,以驅陰氣,辟乾坤而揭日月,光明之用,豈不彰哉!若脈數有力者,或壯熱飲水者,煩燥動搖者,方為熱病。
寒熱如水火,誤治則殺人。
可不細辨歟!夫寒症或外受或內傷,皆當時受病之名。
若稍久則鬱而成熱,故傷寒經名病熱也。
然有終不能成熱者,由其人陽氣素虛,向已陰盛陽微,今一感外寒,微陽益損,焉能有力變熱也?然陰症俗論必歸房勞,又必歸傷寒,而不及雜病,且專責男子,而不及婦人小兒,殊為可怪。
夫陰症即虛寒症,亦即亡陽症也。
男女老幼雜病傷寒皆有之。
如產婦亡血及崩漏過多;又如卒然大吐血不止,與霍亂吐瀉無度,或因汗吐下太過,及為寒涼藥所傷,或暑月咨意追涼,冬月忍飢勞倦,為寒所中,凡此之類,皆能令人元氣暴脫,忽變為手足厥冷,體疲無氣,脈微欲絕,與房欲脫陽之症,無絲毫異,而治法總不外人參、附子、肉桂、乾薑救之。
急則生,緩則死,同歸一轍,胡可歧為二也?能明乎此,則陰症未嘗必犯於有欲之人,及傷寒一症也。
總之,陰陽調和,則百病不生,及其既病,則陰陽不調可知矣。
偏之輕者,其病亦輕,用平和之藥以調之,偏之甚者,其病必篤,苟非峻用偏寒偏熱之藥,以救其偏,何能有濟?今人見病危篤,藥益輕平,勿任怨尤,重惜名節,真心救世者,萬勿如此,當寒即寒,當熱即熱,當攻即攻,當補即補,倘逡巡退縮,不寒不熱,不補不攻,諺所謂:不治病,不損命。
嗟嗟!既不治病,復不損命,有是理乎?夫病有虛而熱,虛而寒,從未有寒而不虛者,蓋虛而熱,則非真熱矣,虛而寒,則為真虛矣。
況至純以沉寒病見,則為亡陽氣脫之勢,豈特虛而已也?故凡一切寒症,皆為虛論,縱有外寒直中,亦由元陽內虛,試思古人中寒,必用參術薑附,而曰「宜急溫之,遲則不救」之語可知矣。
且書曰:陽氣一分不盡,則不死,中寒者,陽氣依希之也,故治宜溫補,不待言矣。
然更須審明臟腑,蓋臟為陰,必用純陽之藥方效;腑為陽,必加陰藥一二味,制其僭熱始安,然寒者陰也。
夫臟亦陰也,物聚以類,故寒多中臟,寒必傷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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