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貫珠集 少陰篇 少陰諸法 少陰溫法十五條71】
少陰病,始得之。
反發熱。
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此寒中少陰之經,而復外連太陽之証,以少陰與太陽為表裡,其氣相通故也。
少陰始得本無熱,而外連太陽則反發熱。
陽病脈當浮而仍緊。
少陰則脈不浮而沉,故與附子、細辛。
專溫少陰之經。
麻黃兼發太陽之表,乃少陰經溫經散寒。
表裡兼治之法也。
麻黃附子細辛湯方 麻黃(二兩去節)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細辛(二兩) 上二味,以水一斗。
先煮麻黃。
減二升。
去上沫。
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按陽証有在經不在腑者,陰病亦有在經不在臟者,太陽篇云:脈浮者,桂枝湯。
少陰篇、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
及得之二三日。
麻黃附子甘草湯。
厥陰篇、厥陰中風。
脈微浮為欲愈,此皆陰病之在經,而未入於臟者,少陰病,得之二三日。
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裡証,故微發汗也。
少陰中寒二三日,為脈沉惡寒無熱之時,故可與麻黃附子甘草湯,以取微汗而散寒邪。
無裡証者,無吐利心煩不得臥等証也,以二三日病未入臟,而寒亦未變熱,故得用溫經散邪之法。
如麻黃附子細辛之例。
然去細辛之辛,而加甘草之甘。
於法為較和矣。
所以然者,寒邪不可不發,而陰病又不可過發耳。
麻黃附子甘草湯方 麻黃(二兩去節) 附子(一枚炮去皮) 甘草(二兩炙) 上三味,以水七升。
先煮麻黃一二沸。
去上沫。
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
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
附子湯主之。
口中和者,不燥不渴,為裡無熱也。
背惡寒者,背為陽,而陰乘之,不能通於外也。
陽不通,故當灸之以通陽。
痺陽不足,故主附子湯以補陽虛,非如麻黃附子細辛之屬。
徒以溫散為事矣,此陽虛受寒,而虛甚於寒者之治法也。
按元和紀用經云:少陰中寒而背惡寒者,口中則和。
陽明受熱而背惡寒者、則口燥而心煩。
一為陰寒下乘。
陽氣受傷。
一為陽熱入裡。
津液不足。
是以背惡寒雖同,而口中和與燥則異,此辨証之要也。
附子湯方 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 茯苓 芍藥(各三兩) 人參(二兩) 白朮(四兩)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氣虛者,補之必以甘。
氣寒者,溫之必以辛。
甘辛合用。
足以助正氣而散陰邪。
人參、白朮、茯苓、附子是也,而病屬陰經,故又須芍藥以和陰氣,且引附子入陰散寒。
所謂鄉導之兵也。
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
身體痛,骨節痛,寒在陰也。
手足寒,脈沉,病屬陰也。
若脈浮而手足熱,則為太陽傷寒。
可與汗解者矣,此為少陰血氣不足,而寒邪侵之之証,故亦宜附子湯。
復陽散陰。
益精氣也。
少陰病,二三日不已。
至四五日。
腹痛。
小便不利。
四肢沉重疼痛。
自下利者,此為有水氣,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嘔者,真武湯主之。
少陰中寒,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邪氣遞深而臟受其病矣。
臟寒故腹痛,寒勝而陽不行,故小便不利。
於是水寒相摶,浸淫內外,為四肢沉重疼痛,為自下利,皆水氣乘寒氣而動之故也。
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嘔者,水寒之氣,或聚或散或上。
真武湯方 方見太陽斡旋法。
三服後加減法。
若咳者,加五味子半升。
細辛、乾薑各一兩。
咳者,水寒射肺。
氣逆而不下也。
成氏曰。
五味子之酸,以收逆氣。
細辛、乾薑之辛,以散水寒。
若小便利者,去茯苓。
小便利者,水已下趨。
不必更利其水,故去茯苓。
若下利者,去芍藥,加乾薑二兩。
下利者,寒盛於內也,故去芍藥加乾薑。
避寒而就溫也。
若嘔者,去附子加生薑。
足前成半斤。
嘔者,氣逆於上也,故去附子,加生薑。
二物辛熱則同,而生薑善降逆。
附子能行而不能下,則不同也。
少陰病, 下利清穀。
裡寒外熱。
手足厥逆。
脈微欲絕。
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赤色,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或利止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主之,此寒中少陰。
陰盛格陽之証。
下利清穀。
手足厥逆。
脈微欲絕者,陰盛於內也。
身熱不惡寒。
面赤色者,格陽於外也。
真陽之氣。
被陰寒所迫。
不安其處,而游散於外,故顯諸熱象。
實非熱也。
通脈四逆,即四逆加乾薑一倍,為陰內陽外。
脈絕不通,故增辛熱以逐寒邪。
寒去則陽復反,而脈復出,故曰其脈即出者愈。
通脈四逆湯方 甘草(二兩炙) 附子(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乾薑(三兩強人可四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其脈即出者愈。
加減法面色赤者,加蔥九莖。
面色赤。
陽格於上也。
蔥中空。
味辛,能通陽氣。
腹中痛者,去蔥,加芍藥二兩。
腹中痛。
陰滯於裡也。
芍藥味酸,能利陰氣止腹痛,故加之。
蔥通陽而不利陰,故去之。
嘔者,加生薑二兩。
嘔者,陰氣上逆也。
生薑之辛,可散陰而降逆。
咽痛者,去芍藥,加桔梗一兩。
咽痛者,陽氣上結也。
桔梗之辛,可開陽結。
去芍藥者,惡其收也。
利止脈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參二兩。
利止脈不出。
亡血也,故不利桔硬之散,而利人參之甘而能補也。
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
心中溫溫欲吐。
復不能吐。
始得之。
手足寒。
脈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
若膈上有寒飲。
乾嘔者,不可吐也。
急溫之,宜四逆湯。
腎者,胃之關也。
關門受邪。
上逆於胃,則飲食入口即吐,或心中溫溫欲吐,而復不能吐也。
夫下氣上逆而為吐者,原有可下之例。
如本論之噦而腹滿。
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者而利之。
金匱之食已即吐者,大黃甘草湯主之是也。
若始得之。
手足寒。
脈弦遲者,胸中邪實而陽氣不布也。
則其病不在下而在上,其治法不可下而可吐。
所謂因其高者而越之也。
若膈上有寒飲而致乾嘔者,則復不可吐而可溫。
所謂病痰飲者,當以溫藥和之也,故實可下,而胸中實則不可下。
飲可吐,而寒飲則不可吐。
仲景立法。
明辨詳審如此。
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此不詳何証,而但憑脈以論治曰、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
然苟無厥逆惡寒下利不渴等証。
未可急與溫法。
愚謂學人當從全書會通,不可拘於一文一字之間者,此又其一也。
少陰病,下利。
脈微澀。
嘔而汗出,必數更衣。
反少者,當溫其上。
灸之。
少陰病,下利脈微澀。
陰傷於下也。
嘔而汗出。
陽虛於上也。
陰虛並傷。
法必上下並溫矣。
若更衣雖數。
而所下無多。
尤為陰亡之驗。
是但當溫其上而不可溫其下,即溫上之法,亦不可以藥傷其陰,而但宜灸以引其陽也。
灸法未詳。
少陰病,吐利。
手足厥冷。
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湯主之,此寒中少陰,而復上攻陽明之証。
吐利厥冷。
煩躁欲死者,陰邪盛極而陽氣不勝也,故以吳茱萸溫裡散寒為主,而既吐且利。
中氣必傷,故以人參、大棗。
益虛安中為輔也。
然後條云:少陰病, 吐利煩躁。
四逆者死,此復以吳茱萸湯主之者,彼為陰極而陽欲絕,此為陰盛而陽來爭也。
病証則同,而辨之於爭與絕之間。
蓋亦微矣,或云:先厥冷而後煩躁者,陽欲復而來爭也。
先煩躁而四逆者,陽不勝而欲絕也,亦通。
郭曰雲云:四逆而煩躁者,不問其餘証。
先宜服吳茱萸湯。
四逆而不煩躁者,先宜服四逆湯。
四逆下利脈不出者,先宜服通脈四逆湯,此三者,治少陰之大法也。
少陰病,下利。
白通湯主之。
少陰病,下利脈微者,與白通湯。
利不止。
厥逆無脈。
乾嘔煩者,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
服湯脈暴出者,死。
微續者,生。
少陰病,下利脈微者,寒邪直中。
陽氣暴虛,既不能固其內。
復不能通於脈,故宜薑附之辛而溫者,破陰固裡。
蔥白之辛而通者,入脈引陽也。
若服湯已。
下利不止,而反厥逆無脈。
乾嘔煩者,非藥之不中病也。
陰寒太甚。
上為格拒。
王太仆所謂甚大寒熱,必能與違性者爭雄。
異氣者相格也,故即於白通湯中加人尿之鹹寒。
豬膽汁之苦寒。
反其佐,以同其氣。
使不相格而適相成。
內經所謂寒熱溫涼。
反從其病是也。
脈暴出者,無根之陽。
發露不遺,故死。
脈微續者,被抑之陽。
來復有漸,故生。
白通湯方 蔥白(四莖) 乾薑(一兩) 生附子(一枚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白通加豬膽汁湯方 蔥白(四莖) 乾薑(一兩) 豬膽汁(一合) 人尿(五合) 生附子(一枚去皮破八片) 以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納人尿豬膽汁。
和令相得。
分溫再服。
若無膽,亦可用。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
腹痛。
小便不利。
下利不止。
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可刺。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臟病在陰,而寒復傷血也。
血傷故腹痛。
陰病故小便不利,與陽經挾熱下利不同,故以赤石脂理血固脫。
乾薑溫裡散寒。
粳米安中益氣。
用刺法者,以邪陷血中。
刺之以行血散邪耳。
刺法未詳。
桃花湯方 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篩末) 乾薑(一兩) 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溫服七合。
納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
若一服愈。
餘勿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