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天地,希言為道,道法自然】
在我國古代講到這個“自然”的時候,更多的是用“天”來代替。
比如“天威”、“天意”、“天譴”、“天命”等等。
因為萬物都在天地之間,而地從根本上說也是從屬於天的。
希言自然。
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
孰為此者?天地。
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故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
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
自然是最高超和無聲的語言。
暴風不能堅持一上午,大雨不能堅持一整天。
是誰在幹這些事呢?是天地。
這種逞強施暴的事連天地都無法持久進行,更何況是人呢?所以說修養道德的人能與道合德:符合自然規律的人在現實生活中就能有所得;違背自然規律的人在現實生活中就必然有所失。
在現實生活中能偶有所得的人,是他不知不覺中符合了自然規律的原因;在現實生活中能偶有所失的人,他必然是在無知無覺中違背了自然規律。
什麼是“希言”?希就是“希罕”、“幾希”——很少的意思,言是說給人聽的,泛指就是向外表達的具體形式;而“自然”指的就是客觀世界。
因此,“希言自然”的意思就是我們所處的這個客觀世界其實是很少向外表達它的意旨的。
在我國古代講到這個“自然”的時候,更多的是用“天”來代替。
比如“天威”、“天意”、“天譴”、“天命”等等。
因為萬物都在天地之間,而地從根本上說也是從屬於天的。
這些個“天威”、“天意”、“天譴”、“天命”,其實是非常難以理解的,所以才“天威難測”、“冥冥中自有天意”、“但盡人事,各憑天命”、“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等等。
這就是“希言自然”的道理。
在我國古代的文字記載中,可以看到天地被形容為一個平時喜怒不形於色的帝王,總是默默地、冷冷地、暗暗地觀察著世間百態:如果人君有道,就五穀豐登、風調雨順;一旦君王無道,就會降災人間。
“飄風驟雨”就是疾風暴雨,一般就是被認為是上天震怒,天地不和的表現,當然其他還有如水災、旱災、地震、瘟疫等自然災害也代表上天震怒,但最直接和明顯的就是“飄風驟雨”。
震怒就是一種“言”,而且是最激烈的“言”。
“不終朝,不終日”說明時間很短,就是說“天地”這個君主失去自控而憤怒的時間非常短。
但即使是非常短的時間,也對世間造成了極大的破壞。
人類修複創傷的時間往往要數百上千倍於那個“不終朝,不終日”的時間。
“飄風驟雨”是破壞式的,不象“和風細雨”是建設式的,而“道”是“利而不害”的,“德”是講“好生之德”的,所以“飄風驟雨”是不符合“道”和“德”的,既然它是不符合“道”和“德”的,當然就不能讓它持久。
與天地相比,人類的力量真是微乎其微了。
因此,這種不符合“道”和“德”的逞強施暴的事情,人類就更加做不長了,這是一個簡單的推論。
“希言自然”再深一層的意思就是:真正的“道”是不需要去多“言”的。
水需要人為的命令才去流向低處嗎?草木需要人為的命令才去向光成長嗎?真正需要用“言”這種形式來維持的事情其實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非道”的成分,所以需要人為的提倡、鼓勵、懲戒、糾偏。
比如說會有“不允許在大街上搶別人的錢”這種法律——“言”,而絕對不會有“不允許在大街和狗搶屎吃”這種法律——“言”。
因為後者除了神經不正常的人以外,誰會去做啊?每個人都能自覺自發地去做的事情,就不需要“言”去教化。
不言之教才是完全符合於“道”的教化。
“道”是宇宙根本法,對於人類社會而言,它比任何法律——人為的“言”更加精准。
你做的事情符合“道”這個層次的要求,“道”就會來到你身邊,給你“道樂得之”的待遇;你做的事情符合“德”這個層次的要求,“德”就會來到你身邊,給你“德樂得之”的待遇;你做的事情符合“失”的條件了,“失”就會來到你身邊,給你“失樂得之”的待遇。
正是所謂“行得善事,善神隨之;行得惡事,惡鬼伺之”,真正是“禍福無門,唯人自召”了。
法律的執行總有個作案、案發、偵破、追捕、宣判和執行的過程,而從“道”這個宇宙根本法來說,只要你做案,立刻就宣判。
只是執行的過程比較複雜,因為有個功罪疊加和執行期限的問題,這從另一個角度體現了公平。
總之,它是賞善罰惡的,至於具體的功罪輕重,你根本不用問別人,只要問問自己的良心就行了。
這裏絕對是“天網恢恢,疏而不失”的,這個“天網” 就是個最沉默、最精明、最嚴格的執行者。
引用:http://www.yiyuanyi.org/guoxue/200904/662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