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窮夫找新老婆 中國妻改嫁老榮】
〔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曾姓中國外配嫌棄王姓台灣丈夫沒錢,竟協議由曾女幫王男找到新的老婆後才簽字離婚,曾女從浙江找來同鄉的夏姓女子接替她嫁給王男,曾女則改嫁給83歲領有終身俸的沈姓老榮民,夏女因違法打工被查獲遣返,移民署屏東專勤隊循線追查到王男、曾女等人,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送辦。
屏東專勤隊調查林順凱假結婚集團,查出曾女透過林順凱仲介來台,先嫁給屏東的王姓男子,後又改嫁沈姓老榮民,王男則又娶了浙江省的夏姓外配。
專勤隊表示,曾女到案後強調並不認識同鄉的夏女,但調閱出入境資料時,發現曾女、王男、夏女3人曾搭乘同一班飛機,王男到案後坦承一切。
專勤隊表示,王男婚前向曾女吹噓在台灣經營一家工廠,曾女以為會有好日子過,想不到王男只是空殼子,根本沒有錢,曾女決心另覓「好歸宿」,果然讓她搭上沈姓老榮民,於是與王男協議離婚,前提是必須幫王男找到新老婆,曾女找上同鄉的夏女接替她。
不過,曾女向專勤隊強調,她和沈姓老榮民結婚是真心想照顧這位老人家,這幾年來,都是她在身邊服侍,直到沈翁去年病逝。
專勤隊認定曾女與王男、夏女及林順凱等人脫不了干係,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一併送辦。
老榮民病故 曾女繼承遺產
老榮民去年病故,曾女是遺產繼承人。
對此屏東榮民服務處人員表示,榮服處是單身老榮民法定財產管理機關,類似曾女案件,若法院裁定該女與老榮民婚姻無效,老榮民戶籍地的榮服處可主張收回遺產,不過老榮民生前若立有遺囑分配財產,則另當別論。
第一線的榮民輔導員表示,有些單身或喪偶的老榮民,明知年輕的外配願意嫁給他們,純粹是金錢考量,但只要這些外配表現得夠「安分」,老榮民也就不計較了,雙方互取所需,外人也不便介入,年齡懸殊的老少配婚姻在眷區尤其普遍。
引用:http://n.yam.com/cna/garden/201204/2012042616421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