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84|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立院三讀 加強保護展演動物】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5-2-1 07:29:0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立院三讀 加強保護展演動物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3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將展演動物納管,立委希望「阿河眼淚別白流」。此外,修法開放獸醫師有條件對貓犬使用公告許可的人用藥。


去年底保育類二級動物河馬阿河未被適當運輸,重傷又未獲醫治致死案,使展演動物處境備受外界關注。


三讀修正通過的動保法將展演動物、展演動物業和政府部門工作犬納入規範。經營展演動物業的業者應向主管機關申領執照才能經營。在修法通過前沒有依規定申領執照的展演動物業者,應該在修法後1年內申領執照。無照經營展演動物業者將處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各政府部門的檢疫犬、緝毒犬、警犬、搜救犬或國防軍犬每週工時、服務年限、終老送養與其他應遵行事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過去寵物到底能不能用人類用藥,一直有所爭議。曾有藥廠賣人用藥給動物醫院遭罰,導致藥廠不敢賣藥、動物醫院差點「無藥可用」。三讀通過條文明訂,治療動物疾病的藥物不足時,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人用藥物類別,可以由獸醫師填入診療紀錄使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


修法也加強保障寵物食品安全。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寵物食品製造、加工或輸入業者應向主管機關申報。製造、販賣、輸入染有病原微生物、含超量有害寵物健康物質寵物食品者,處5萬元至25萬元罰鍰,並限期回收、銷毀。地方主管機關並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製造、販賣、輸入過期、標示不明的寵物食品,或寵物食品若廣告不實、誇張,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因檢舉而查獲違反動保法行為者,地方主管機關應對檢舉人身分及有關資料保密,並得酌予獎勵。



引用:http://n.yam.com/cna/politics/20150123/20150123830057.html


評分

參與人數 1龍幣 +99 收起 理由
巨門 感謝發表文章。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2-19 17:48 , Processed in 0.078126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