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見聞/當心,契約陷阱】
同事盈如是個活潑女孩,說起笑話常常惹得大夥捧腹大笑。
一天,盈如接到人事洪小姐電話,要她過去一趟。
回來以後,她垮著臉,神情沮喪地告訴我們,以後每個月,她必須被公司扣三分之一的薪水。
大家非常錯愕,追問之下才知道她年輕時,曾受到美語補習班招攬,前去試聽課程。
在補習班人員的鼓吹下,簽下補習合約。
簽約當時,她心裡很猶豫,畢竟幾萬塊的補習費不是當時的她負擔得起,還加上不確定有沒有耐心補完全部課程,但櫃台小姐告訴她,如果不喜歡,可以在試聽一個月後取消課程。
她因此繳了頭期學費,但也如她所料,聽完幾次課,效果不如想像中好,且無法適應老師教法,所以她去電告知櫃台小姐,不想再繼續補。
事隔多年,補習班方面按鈴申告,法院寄來開庭通知書,要求她出庭。
剛巧她已不住戶籍地,她的老父年紀已大,即便曾接過信件,也不知用途為何,所以從沒告訴過她。
她就在這種情況下,因未出庭而被法院裁定以違反合約為由,強制公司扣除每月薪水的三分之一作為賠償。
我們聽完前因後果,當下震驚不已,紛紛詢問她有否查看合約內容;當初決定不補習後,有否到補習班取回合約;有沒有把補習班發送的書籍歸還?
問題一個接一個,她聽完無奈表示,那時年僅二十歲,法律知識不足,簽約時也沒看清合約內容,事後只撥電話告知櫃台小姐取消合約而已。
後來她上網查詢這家補習班,赫然發現早在她之前,就有許多涉世未深的學生落入陷阱,過程如出一轍,都是在多年後接獲開庭通知書。
這事還曾被新聞媒體報導過,上當者並且聯合起來雇用律師辯護。
看完這些報導,再想到公司法律顧問衡量她的狀況,直言勝訴機率不大,雖然百般不願,她也只好忍痛支付違約金了。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lDjsPA6WEQCT7jlaTY9Msm5G/article?mid=11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