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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國情院幹員傳涉入偽文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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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3-12 05:33:0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南韓國情院幹員傳涉入偽文件案

 

(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8日專電)有關偽造首爾市公務員間諜證據事件調查工作,由於涉案中國大陸籍脫北者金某試圖自殺,並留下遺書指自己拿了南韓國家情報院的錢,偽造大陸至北韓出入境文件,令案情更複雜。


南韓「中央日報」今天報導,南韓檢察總長金鎮太昨天指示,必須查明所有疑點,檢方已禁止4名與偽造文件有牽連的國家情報院職員出國。


如果查明國情院職員確實主動要求偽造文件或者明知文件是偽造仍予以默認,將涉嫌違反「國家安保法」。


報導指出,為南韓國情院提供造假證據文件的61歲金某留給總統朴槿惠、在野黨代表金漢吉和安哲秀、搜查隊和自己兒子的遺書內容於昨天曝光。


金某在給兒子的遺書中表示,「國家情報院還有錢沒付,包括2個月的工資600萬韓元,資料造假費用1000萬韓元。」「拿到這些錢後你不要花,這些錢不是乾凈的,可以起訴國情院,要求賠償,應該可以的。」


據報導,金某之前接受檢方調查時曾陳述稱,「國情院知道我給他們的文件是偽造文書,並給了我一筆錢作報酬。」金某提供的以中國三合海關名義開具的公文是在首爾市公務員劉禹城(譯音,中國名為劉家剛,34歲)涉嫌間諜罪一案的上訴審判中,被提交到法庭的3個證據文件之一。


報導指出,金某在遺書中對朴槿惠總統說,「現在的國情院是『國假院(國家造假院)』」,敦促總統進行國情院改革。


據報導,對此,國情院反駁稱,「根本不知道(金某)偽造文件的事實」,「偽造事件發生後,曾詢問金某是否偽造了文件,他說,『願意親自來韓國向檢方說明文件的真實性』」。


對於1000萬韓元的性質,國情院堅稱,「我們相信以三合海關名義開具的公文是真的官方文件,才向法院提交了文件,開具文件的費用已經付給金某」,「與遺書中說的1000萬韓元造假文件製作費完全是兩碼事。」

 

 

引用:http://n.yam.com/cna/international/20140308/20140308153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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