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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防避飲食諸毒方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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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2-15 19:35:5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治防避飲食諸毒方第七十

 

治防避飲食諸毒方第七十

 

雜鳥獸他物諸忌法。

 

白羊,不可雜雄雞。

 

羊肝,不可合烏梅及椒食。

 

豬肉,不可雜羊肝。

 

牛腸,不可合犬肉。

 

雄雞肉,不可合生蔥菜。

 

雞鴨肉,不可合蒜及李子,鱉肉等。

 

生肝投地,塵芥不著者,不可食。

 

暴脯不肯燥,及火炙不動,並見水而動,並勿食。

 

鳥獸自死,口不開者,不可食。

 

水中魚物諸忌。

 

魚頭,有正白連諸脊上,不可食。

 

魚無腸膽,及頭無 ,勿食。

 

魚,不合烏雞肉食。

 

生魚目赤,不可作膾。

 

魚,勿合小豆藿。

 

青魚 ,不可合生胡荽。

 

鱉目凹者,不可食。

 

鱉肉,不可合雞鴨子,及赤莧菜食之。

 

妊娠者不可食 魚。

 

雜果菜諸忌。

 

李子,不可合雞子,及臨水食之。

 

五月五日,不可食生菜。

 

病患,不可食生胡芥菜。

 

妊娠勿食桑椹,並鴨子。

 

巴豆藿,羹半夏,菖蒲,羊肉,細辛,桔梗,忌菜。

 

甘草,忌菘菜。

 

牡丹,忌胡荽。

 

常山,忌蔥。

 

黃連,桔梗,忌豬肉,茯苓,忌大醋。

 

天門冬,忌鯉魚。

 

附方

 

《食醫心鏡》,黃帝云,食甜瓜竟食鹽,成霍亂。

 

孫真人《食忌》,蒼耳,合豬肉食害人。

 

又云,九月勿食被霜瓜。

 

食之,令人成反胃病。

 

引自: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59737&pid=312370&fromuid=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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