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溫挾濕內陷太陰發黃膽腫脹泄利等證】
伏溫挾濕內陷太陰發黃膽腫脹泄利等證
溫邪挾濕,則為濕溫。
其濕之輕者。
仍以溫邪為主,略參化濕可耳。
其濕之重者,與熱相合,熱勢雖熾,而有脘悶嘔水、舌膩不渴等證。
初起宜參芳香宣化,迨濕邪化燥,用蒼朮白虎湯清熱燥濕,可以一劑而愈。
若初起即與清滋,欲清其熱,轉助其濕,而發愈纏綿。
每有治不如法,遷延一兩月而病不退者,皆治之不得其法也。
然而此乃濕溫之在胃者,治之猶易。
有一種濕熱蘊於太陰者,初起不見濕象,但覺熱象蒸郁不揚,脘悶口甜,而胃口無病,仍可納穀,舌上不見濁苔。
其濕熱深郁於脾藏,漫無出路,或發黃,或腹滿肢腫,或則泄,或便秘,或嘔惡,或小水赤澀。
甚則熱鬱日深,脾營受傷,則舌底絳色,或薄苔罩灰黃而不甚噪。
種種見證,無非濕鬱化熱。
何以燥之則增熱,清之則助濕,如此其百無一效也?
蓋臟病無出路,必借道於腑,乃能外出。
此病熱蘊已久,脾中之熱,漸欲外達於胃:或胃中挾有痰積,熱即附之而熾。
亦有便秘、舌焦、燥渴、煩譫等證,投以苦泄,則胃熱下行,而病勢一松。
然所泄者,胃腑之標熱也。
其脾臟中蘊遏之熱,仍未達也。
故病雖暫減,而閱日復熾。
屢伏屢熾,久而正氣不支,遂成壞證。
此等病,治之最難得手。
誠以此證,病勢不重於外,病家每每忽視,投劑不能速效,病家勢必更醫。
後來者見前醫無功,必且改弦更張。
因之雜藥亂投,致成不救者,吾見實多。
治此者,必須將太陰之濕,與少陰之熱,孰輕孰重,細細較量;再看其濕熱所傷,或為脾氣,或為脾陰:其兼挾之病,或為痰積,或為瘀滯;均宜細意分晰,方可用藥。
至用藥之法,須得輕、清、靈三字俱全,冀其緩緩疏化。
切不可側滯一面,以致無益反害。
吳鞠通溫病條辨,其原出於葉氏,上中焦濕溫各條,頗有此理者。
薛生白濕熱條辨,亦多可取。
試細繹之,當有得心應手之妙也。
引自: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26542&pid=256650&fromuid=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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