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
火
朱丹溪曰: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陽動而變,陰動而合,生水火木金土,各一其性,惟火有二:曰君火屬心,相火屬肝腎。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曰: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又病機十九條,屬火者五。
火內陰而外陽,主乎動者也。
故凡動皆屬火,人身肺為生水之源,腎為盛水之府。
火性妄行,元氣受傷,水源易涸。
逆調論所謂一水不能勝二火者此也。
又有厥陽臟腑之火,根於五志之內,六欲七情激之,其火隨起,故忿怒則火起於肝,醉飽則火起於胃,房勞則火起於腎,悲哀則火起於肺。
心為君主,自焚則死矣。
解精微論所謂一水不能勝五火者此也。
有臟腑相移者,肝移熱於膽,心移熱於小腸之類也。
有盛衰剋制者,心火盛克肺金,肝火盛克脾土之類也。
張子和曰:目不因火則不病,白輪變赤,火乘肺也。
肉輪赤腫,火乘脾也。
黑水神光被翳,火乘肝與腎也。
赤脈貫目,火自盛也。
此即五志之火,由內而生。
若天行時熱,乃外來之邪火,有感其令氣者,其目紅腫癢痛,淚如膿水,畏熱羞明,舌紅口渴。
五志之火,宜降其虛陽,滋其肺腎,水旺則火自平。
外來之火,宜升陽以散之,苦寒以瀉之,火鬱發之之義也。
其有陽虛陰勝,火不歸源,目雖赤腫,而脈轉軟弱者,治宜溫補扶陽。
王太仆所謂益火之源,以消陰翳是也。
又有水衰火盛,心腎不交,目光昏 ,脈象浮洪者,治宜養陰滋水。
王太仆所謂壯水之主,以鎮陽光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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