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放送事業】 日治時期臺灣的廣播事業。
1925年(大正14年)臺灣總督府為紀念臺灣統治30週年,曾試播10天。
1928年(昭和3年),總督府遞信部設功率1kw(千瓦)的臺北放送局(JFAK),正式開啟臺灣的廣播事業。
最初採免收登記費與收聽費的優惠措施,隔年開始收取每月一圓的收聽費。
1930年責成由新成立之「社團法人臺灣放送協會」管理,該協會雖非政府機關,但實際上由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管轄,分總務、放送、庶務三部,總務部設料金係、加入係,分別負責徵收收聽費與用戶的登記、移轉、撤銷,並於大都市設相談所,提供業務服務。
另有勸誘員負責推銷與修理收音機,常務理事由遞信部長深川繁治長期擔任。
1932年臺南放送局(JFBK)、1935年臺中放送局(JFCK)、1940年民雄發射臺、1943年嘉義放送局、1944年花蓮放送局相繼成立,建立了全島性的廣播網。
廣播節目分報導、教化、娛樂三大類,用以推廣國語(日語)普及,內容以促進內臺融合為目的。
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後,為配合南進政策,增加福建語、廣東話、北京話、英語、越南話、馬來語新聞,進行海外宣傳戰。
1942年臺北第二放送臺成立,以臺灣人為主要對象,開闢部分的臺語與客語新聞,以吸引臺人用戶及進行戰爭宣傳。
1943年相談所增為十五處,收聽戶達10萬戶,約10%的高普及率。
唯臺人與在臺日人的擁有比例懸殊,在臺日人更遠高於內地日人的普及率。
戰後臺灣的廣播事業由中央廣播電臺接收。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