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百科●抗凝療法】
拼音
kàngníngliáofǎ
英文參考
anticoagulanttherapy
操作名稱抗凝療法
適應癥預防和治療血栓性靜脈炎、急性血栓性動脈炎、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肺栓塞、各種原因引起的播散性血管內凝血、異型輸血、嚴重的輸液反應、血管栓塞血栓形成、急進性腎炎。
外科手術需要預防血栓者:如血管吻合術、栓子摘除術后,人工心臟瓣膜置換術后,體外循環及血液透析,毒蛇咬傷、羊水栓塞癥等。
其他如大面積燒傷、嚴重的擠壓傷、急性壞死性胰腺炎急性出血壞死性小腸炎等。
禁忌癥出血性疾病或有出血傾向者,嚴重心、肝、腎功能不全或有惡病質者,妊娠及產后,活動性消化性潰瘍,嚴重高血壓,顱內或腦出血,活動性肺結核,某些外科手術后如腦外科、骨科手術等,外傷性出血性休克。
無條件作凝血酶原時間測定者,不宜用口服抗凝劑。
方法及內容1、肝素作用快,適用于短程治療及長程治療的初期。
劑量一般為2-6mg/(kg·d),成人24h總劑量100-300mg(1mg≈125U),要求將血凝時間(試管法)延長至正常值的2~2.5倍,或使血凝時間控制在20-30min,如<20min可酌情加量,>30min應及時減量或停用。
①靜脈滴注:100-200mg加于5%葡萄糖液或生理鹽水內靜脈滴注,根據臨床情況及血凝時間隨時調整滴速,所需劑量常因人而異,此法比較安全,效果亦好,最為常用;
②靜脈注射:50mg溶于5%-10%葡萄糖液或生理鹽水20-40ml,每4-6h1次;
③皮下注射:25-50mg,每8-12h1次,亦可首劑靜注,繼以皮下注射給藥。
療程:臨床情況好轉,實驗室檢查結果恢復正常,即可逐漸停藥。
停藥過早、過驟,病情可能復發。
2、潘生丁300-600mg/d,靜脈滴注,可與肝素同時應用。
血小板明顯減少者慎用。
3、口服抗凝劑用藥后24-48h起作用,適用于長期和短程的抗凝治療,故在用藥的最初二天,必須先給作用快的肝素50mg/4-6h,靜滴或靜注。
使用口服抗凝劑時,要求將凝血酶原時間延長至正常值的2-2.5倍。
①雙香豆素(dicumarol):第一天200-300mg,以后50-200mg/d,直至凝血酶原時間延長至25-30s(正常12-13s)。
以后50-150mg/d維持。
②新抗凝(aceno-coumarol)第一天用16-32mg,第二天用8-16mg,以后根據凝血酶原時間調節用量,維持量因人而異,介于2-12mg,平均約5mg。
③其他口服抗凝劑可歸納如表。
各種口服抗凝藥物的作用時間及劑量藥物名稱奏效所需時間(h)作用持續時間(d)首次劑量*(mg)維持量(mg/d)雙香豆素48~724~7200~30050~200雙香豆素乙酯10~3615~3600~900300~600苯茚二酮24~482~4150~30025~50二苯茚二酮24~7277303~5環香豆素36~4812~2415012.5~50華法令鈉18~365~915~205~15△新抗凝24~482202.5~5阿司匹林(腸溶片)1/2~12~6300~600300*次日量為首次量的1/2~2/3△間隔1~3d/次4、其他抗凝劑包括:①低分子右旋糖酐,常用500-1000ml/d,靜脈滴注;
②蛇毒制劑,如ancrod、batroxobin、crotase等,劑量為開始頭4天用1U/kg·d),第5-10天用1-2U/(kg·d),第11天起每次4U/kg、每周2-3次,療程3-4周,皮下注射或以生理鹽水稀釋后靜脈滴注4-8h;
③LACT、活化的重組蛋白C、水蛭素及其衍生物等,均已進入臨床試用階段。
注意事項1、用藥前必須作有關凝血時間、凝血酶原時間、白陶土部分凝血時間(KPTT)等項測定,以及肝、腎功能測定。
2、用肝素期間,宜每4h測定凝血時間1次。
若肝素過量引起出血或凝血時間過分延長時,應減量或暫停用藥,必要時可靜脈注射硫酸魚精蛋白對抗之(本品1mg對抗肝素1mg,靜注肝素30min后用半量魚精蛋白即可)。
肝素引起的出血,局部用魚精蛋白對抗無效。
3、長期口服抗凝劑者,開始每3天測凝血酶原時間1次,以后每周1次,再后每月1次,使凝血酶原時間穩定在一定水平。
每1-2月測尿、便隱血試驗1次。
如發生出血,應立即停藥,并靜注維生素K1對抗。
4、肝素偶可引致過敏反應及血小板減少,有過敏體質者慎用。
長期使用肝素者宜加用葡萄糖酸鈣,以預防骨質疏松。
5、已用足量肝素而抗凝作用不滿意,應測定血中抗凝血酶Ⅲ(ATⅢ)的活性,若低于50%,則應輸注ATⅢ濃縮劑500-1000U或新鮮血漿500-1000ml。
6、視病情需要,宜及時選用纖溶激活劑(如鏈激酶、尿激酶)或纖溶抑制劑(如氨甲苯酸或氨甲環酸)。
引用:http://big5.wiki8.com/kangningliaofa_103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