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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百科●過期妊娠臨床路徑(2010年版)】
拼音
guòqīrènshēnlínchuánglùjìng(2010niánbǎn)
《過期妊娠臨床路徑(2010年版)》由衛生部于2010年12月20日衛辦醫政發〔2010〕206號發布。
過期妊娠臨床路徑(2010年版)
一、過期妊娠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一)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為過期妊娠(ICD-10:048)行醫療引產陰道分娩終止妊娠。
(二)診斷依據根據《臨床診療指南-婦產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和《婦產科學(第七版)》(高等醫學院校統編教材,人民衛生出版社)。
1.以末次月經計算:停經達到或超過42周(294日)尚未分娩者。
2.根據排卵日計算:根據基礎體溫提示的排卵期推算若排卵后280日仍未分娩者。
3.B超檢查確定孕周:妊娠5-12周內以胎兒頂臀徑推算預產期,妊娠12-20周內以胎兒雙頂徑、股骨長度推算預產期。
4.其他:妊娠最初血、尿HCG增高的時間、早孕反應出現時間、胎動開始時間以及早孕期婦科檢查發現的子宮大小均有助于推算預產期。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根據《臨床診療指南-婦產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和《婦產科學(第七版)》(高等醫學院校統編教材,人民衛生出版社)。
1.應當盡可能避免發生過期妊娠,爭取妊娠足月時分娩。
確診過期妊娠的患者,應當根據胎盤功能、胎兒大小、宮頸成熟度等綜合分析,選擇恰當的分娩方式。
2.引產:確診過期妊娠而無胎兒窘迫、無明顯頭盆不稱。
(1)引產前促宮頸成熟:引產前應當常規進行宮頸評分,宮頸Bishop評分<6分,引產前應當給予促宮頸成熟治療。
(2)引產:對宮頸成熟,Bishop評分≥6分且胎頭已銜接者,采用催產素靜滴引產。
引產過程中嚴密監護胎心、宮縮及產程進展。
(四)標準住院日4-8天(五)進入路徑標準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048過期妊娠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入院后當日1.必需的檢查項目:(1)血常規、尿常規;
(2)肝腎功能、凝血功能、血型和交叉配血;
(3)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孕期未查者);
(4)心電圖;
(5)B超和胎兒監護。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項目:胎兒臍動脈S/D比值、大便常規等。
(七)促宮頸成熟及引產方式選擇1.促宮頸成熟:用于Bishop評分6分以下患者。
(1)縮宮素靜脈點滴。
(2)前列腺素制劑:無前列腺素禁忌者。
(3)其他方法:如低位水囊、Foleys管、昆布條、海藻棒等。
2.引產:用于Bishop評分≥6分患者,行人工破膜術及縮宮素靜脈點滴引產術。
(八)產后住院恢復3-5天1.必須復查的檢查項目:血常規、尿常規。
2.產后用藥:酌情預防性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
(九)出院標準1.一般狀況良好。
2.無感染征象。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1.引產成功后進入自然臨產陰道分娩臨床路徑,引產失敗或引產過程中出現剖宮產指征(如胎兒窘迫、頭位難產等),轉入剖宮產臨床路徑,退出本路徑。
2.子宮復舊不良,出現陰道流血過多、產褥感染并發癥,切口延期愈合等,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引用:http://big5.wiki8.com/guoqirensh ... anban.A3.A9_1162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