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新聞●報社】 報社與其他社會既存企業組織有著相同形態,在一定政策的指導下,後事採集、製造與分發的程序,所不同的,報社作業過程每日俱變,成果是新聞與報紙。
報社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下設董事長(發行人)綜其成,社長負責全般事宜。
社長以下,具備經理部和編輯部兩大生命線,經理部是報社的經濟動脈,編輯部是報紙的精神主宰,一切新聞採訪、圖片、特稿、評論、專欄、投書、標題都必須經編輯檯發排才能印成報紙,在整個組織中居最主要地位。
我國出版法第二章規定:「發行人及編輯人姓名、性別、年齡、籍貫、經歷及住所,應該同時載明。」
其中編輯人即指總編輯,足見其法律地位與發行人幾乎相等。
我國報社與歐美其他國家報社組織不同在於我國報社的主筆室與編緝部是居於平行地位,總主筆甚至較總編輯地位更超然。
我國報社編輯制度的兩大特點是:一、新聞與評論分開。
二、編輯與採訪分工。
因此,總編輯之下,大致設有編輯組、採訪組、編譯組、通訊組、資料組、電訊組。
至於主筆室是由總主筆,副總主筆、各主筆及撰述委員組成,主筆室執行報社的言論立場。
報社的經理部門,設有總經理、副總經理,下轄印刷廠、發行組、總務組、廣告組、祕書室、人事室、會計室及稽核室,但是也有報社將祕書室、會計室、人事室、公共關係室(公共服務部)等獨立於經理部之外,直屬社長。
無論報社組織是如何龐大複雜,也儘管報社成員各司所職,各長所專,既然報紙乃社會公器,組織內各分子就必須發揮高度的效率,精密合作,善盡傳播事業的功能。
(鄭貞銘)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