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地學●地理學】 地理學之觀念與範圍,隨地理學的發展而改變。
在發展初期,地理學以描繪地球形狀,並測定其面積大小為首要任務,此時的地理學主要為數理的學科。
後來,現代地理學(ModernGeography)開始。
現代地理學以研究人和地之相互關係為主題。
因為一方面要認識自然環境(即所謂「地」),另一方面又要認識人為環境(即「人」),是以地理學又成為跨乎自然學科與人文學科的綜合學問。
到今日,一切地理研究均以應用為依歸,談應用絕不容脫離人類社會,因之地理學又似乎成為以人文研究為重心之學科。
在目前情況下,欲對地理學下一確切定義,殊非易事。
地理學之目的,似乎是在對影響人類生活的各種因素及其相互關係,予以探討和估值。
此等因素及其相互關係,因空間之大小而有不同等級。
以全球空間為研究範圍者,稱普通地理學,亦即地理概論(GeneralGeography);
以較小空間為研究範圍者,有界地理學(ZonalGeography)、區域地理學(RegionalGeography);
以小區域為研究範圍者,有方志學(LocalGeography)。
從研究現象的性質分,地理學又可分為自然地理學(PhysicalGeography)、人文地理學(HumanGeography)二大類。
現象來自自然環境者,屬自然地理學研究範圍,如氣候學、地形學、水文學、生物地理學、土壤地理學等;
現象來自人類,為古往今來人績所累積者,屬人文地理學研究範圍,如人口地理學、文化地理學、聚落地理學、經濟地理學、政治地理學等。
地理學是綜合的學科,故無論從空間方面言,對任何小空間之研究;
或從現象性質方面言,對任何一單獨現象之研究,在研究過程中,均不應忽視與全球廣大空間及地表一切其他現象之相互關係。
換言之,抽樣的研究,決不能忽視全貌;
所有抽樣研究的成果,均有助於全貌的認識與了解。
此乃現代地理學方法之最基本原則,亦即現代地理學之所以異於其他學科之處。
在本世紀之初期,法國地理學者馬東尼在其名著「自然地理學通論」(TraitédeGéographiePhysigue)中,曾試行提出地理研究之原則。
計有如下五項,至今仍值得參考:一、分布的原則:即地理研究的現象,應能在地表找尋其分布。
二、調合的原則:地理現象非孤立的,必須明瞭其與整個空間的調和與配合。
三、互關的原則:此現象與其他現象間之相互關係,必須找尋。
四、因果的原則:即現象之因素。
五、演變的原則。
(孫宕越)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9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