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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政治●治人】
法家重法治,輕人治,以為:「聖人者,自己出也;聖法者,自理出也。理出於己,已非理也;己能出理,理非己也。故聖人之治,獨治者也;聖法之治,則無不治矣。」
(尹文子大道上引彭蒙之語)反之,儒家重人治,輕法治。
魯哀公問政,孔子答以:「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中庸)荀子承襲此一傳統,以為:「有治人,無治法。」
其言曰:「有亂君,無亂國。有治人,無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禹之法尚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獨立,類不能自行,得其人則存,失其人則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則法雖省,足以偏矣。無君子,失先後之施,不能應事之變,足以亂矣。不知法之義而正法之數者,雖博臨事必亂。」
(荀子君道)此處有幾點須加以說明:其一、荀子所說之「治法」,不必即指法律。
而係合禮與法而言。
其二、荀子之所以重治人,輕治法,蓋亦有故,彼心目中之理想君主乃一「宗原應變,曲得其宜」之聖王,其人也,「不先慮,不早謀,發之而當,成文而類,居錯遷徙,應變不窮。」
(荀子非相)其三、荀子隆君,亦隆禮義。
隆君,以君為治之原也;
隆禮義,以禮義為治之具也。
講治道,二者不可或缺。
然兩相比較,君重於禮義,蓋君先禮後,禮義法度乃聖人所生所起也。
(沈成添)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4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