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流提案法】 NominalGroupProces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輪流提案法」是在一九六八年戴白克(Delbecq)及方德溫(VandeVen)兩位學者為了評估商業環境所發展的一種方法,此法克服了由少數人代表團體意見的傳統不平等方式,改由目標群體的代表經由一連串的團體動力過程,對於團體的特殊需求或問題進行質與量的評估,主要目的在於澄清及排序問題而非解決問題。
此法在公共衛生上的應用,較德菲術(DelphiTechnique)更能澄清觀念以及獲得團體成員的參與。
輪流提案法實施的方法如下:1.確認參與團體:此一階段應考慮目標群體樣本的大小,以及參與團體中參與成員的代表性。
為了良好的互動,參與成員最好不要超過七人。
2.訓練團體催化員:為了良好推動各群體的輪流提案法,必須事先訓練團體催化員,以便在過程中引導輪流提案的過程。
3.發展問題:問題必須清楚的陳述,最好寫在紙上分發給參與者,或是寫在黑板上。
為了正確的陳述問題,此一階段可召開計畫會議。
4.環境及設施的安排:環境上至少需要一個可容納六至七人的會議室,或是可同時容納多組討論團體的空間,但不可互相干擾,氣氛必須保持舒適,設施上各組需要一個黑板,並發給參與成員每人十至十八張卡片、紙筆等。
5.解釋及說明會議的目的以及輪流提案法的過程。
6.分配催化員至各組:各組進行自我介紹,鼓勵成員開放自由的參與,不要有被強迫的感覺。
7.提出團體的問題:參與成員寫下回答,此過程需保持絕對安靜,大約需要十五分鐘。
8.參與者進行輪流提案:每人每次舉出一個他的回答,直到所有的回答都被團體領導者記錄下來為止。
此一過程不進行任何討論,每一個回答均編上號碼。
9.澄清回答的意義:此一過程進行討論以澄清各個回答的意義及重要性,但不進行質疑。
10.進行初次投票:參與者針對已彙整的各個回答,將他們認為最重要的編號選擇出來,記載在個別卡片上。
然後再將他們的重要性排序,團體領導者累加這些排序,最高者即為最重要的議題。
一般輪流提案法到此一步驟即結束,但為求正確性,可進行以下步驟。
11.投票結果討論:針對上述投票結果進行討論,確認所有參與者對於投票結果的項目意義清楚了解。
12.進行最後投票:有兩種方法:(1)針對初次投票結果再次進行選擇及排序;
(2)選出最重要的項目後,加以評分。
13.計算總投票:各參與團體中相似的回答項目可加以累加排序或評分,所得最高的為全部對象群之最高優先議題。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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