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教學法】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混合教學法」是一種以閱讀教材為核心,將讀書、說話、寫字、作文等學習活動,作有目的、有組織地綜合運用於教學過程中的教學法,它原是民國六十四年國小新課程標準所訂定的國語科教學原則,後成為臺灣省極力推行的國語科教學法。
混合教學法之設計理念為:語文活動是以語言為根本,而文字為流傳之依據,故讀、說、寫、作本即是語文活動的內容,所以語文教學應將這些內容視為一密切聯繫的整體,包含於一完整單元中,而非分開個別教學。
在這樣的理念之下,學習的完成,是透過讀說寫作的整體活動,不但加強了學生對教材各方面的了解,並同時增進各項語文能力。
混合教學的實施,是以課本為核心教材,故須對教材詳盡且深入的分析,對於適合說的部分,則作為說話的教材,設計說話練習的活動;
宜於書寫練習的,則作為寫字的作業活動;
適合思考組織寫作的部分,則作為作文的教材;
適合深究分析鑑賞的,則作為讀書的教材。
混合的形式可以是完全混合,或是部分混合,或是重點混合,混合的比例亦須靈活調整,主要是依據教材的特質及單元目標來安排相應的學習活動。
由於混合教學在實施上較為活潑,且符合語文學習的自然模式,它在學習程序上乃是以先綜合後分析的方式,使學習由有意義的體式入手,先理解主題後再作形式分析,符合兒童的語文學習心理,所以可以提高學習興趣。
此外,因混合教學使語文教學成為一完整的、有目的的、實際的語文活動,學習者便可在與自然情境相符合的學習環境中,學得快且能充分應用,並能在自然生活情境中繼續學習,其教學效能乃因而提高,因此,混合教學成為一有效且廣受採用的語文教學法。
混合教學的限制是課前準備所費的時間、精神極鉅,除了教材的詳盡分析、統整、活動的設計準備外,生字牌、作文圖片、各種媒體等教學用具的製作等,皆是相當耗時費神的工作。
此外,由於混合教學原只是一種教學原則,故其施行並無一定的模式,不一定每一節課,或每一課課文都需要做混合教學,而往往時間上也無法允許,而變化的方式完全須要教師來靈活安排教學過程,故教師須能對教學時間及進度做統籌規劃,才能掌握混合教學的適切實施。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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