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梁漱溟(1893~1988),原名煥鼎,字壽銘;
廣西桂林人,生於北京。
光緒二十五年(1899)入小學;
三十二年(1906)考入順天中學堂,宣統三年(1911)畢業。
民國元年(1912),參加中國革命同盟會京津支部,在支部主辦之天津〔民國報〕任編輯兼外勤記者;
五年(1916)任南北統一內閣司法總長祕書;
六年(1917)應蔡元培之聘,任北京大學哲學系教席。
十三年(1924),辭去北大教職,赴山東主持曹州中學高中部。
十八年(1929)受聘為河南村治學院教務長,同時接辦北平〔村治月刊〕。
二十年(1931),與梁仲華等人在鄒平創辦「山東鄉村建設研究院」,任研究部主任、院長,倡導鄉村建設運動。
抗日戰爭爆發後,任國防最高會議參議員、國民參政會參政員。
二十八年(1939),參與發起組織「統一建國同志會」;
三十年(1941),該會改組為「中國民主政團同盟」,任中央常務委員,赴香港創辦機關報〔光明報〕,任社長;
香港淪陷後,撤回桂林。
三十五年(1946),代表民主同盟參加政治協商會議,並以民盟祕書長身份,參與「第三方面」人士國共調停活動;
三十六年(1947)退出民盟,重返重慶,創辦勉仁文學院,從事講學與著述。
三十九年(1950)初,應邀到北京,先後出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至第六屆全國委員會委員與常委。
六十九年(1980)後,相繼出任「中國孔子研究會」顧問、「中國文化書院」院務委員會主席等職。
梁氏是鄉村建設運動的倡導者,以為中國是「倫理本位,職業分途」的特殊社會形態,必須以教育為手段,從改造中國的農村著手,進而改造中國社會;
具體方法是通過組織鄉農學校來實現。
他並主張學校應當成為地方社會的中心,教員應以社會之指導者自任。
他提出辦理教育的三項根本原則:學校教育、社會教育不可分;
教育宜及於成年乃至終身;
教育應盡其推進文化改造社會之功。
主要著作有〔東西文化及其哲學〕、〔中國民族自救運動之最後覺悟〕、〔鄉村建設理論〕、〔中國文化要義〕、〔人心與人生〕;
其教育論著輯為〔梁漱溟教育文集〕。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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