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歷史描述】 HistoriographiederErziehung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教育的歷史描述係德國教育學家布瑞欽卡(W.Brezinka)所提出。
他認為對教育事實的描述,除了要掌握其中所具有的法則性外,還應當考慮此事件的先前歷史因素,方能由此單一事件推及整體的意義脈絡。
布瑞欽卡由於受批判-經驗論的影響,試圖將教育科學建立成和自然科學一樣嚴謹的學術。
使得教育科學命題系統的方法論基礎有進一步分析的必要。
布瑞欽卡將教育科學(Erzienungswissenschaft)探討的領域略分為二:建立法則的教育科學與教育的歷史描述。
前者是教育學的核心,目的在尋找教育現象中的法則,考驗法則性的假設。
這領域之所以成為教育學核心,係因教育問題如易於解決,須先尋找出教育現象的法則,使個別現象均能依法則來預測並解釋。
至於教育的歷史描述旨在確定過去已發生的教育事實,其研究仍受科學方法規範。
布瑞欽卡認為要把握現在教育情境,必須對此情境先前的歷史因素有所認識,才能有助於獲得有關教育法則的假設,並加以考驗。
因而歷史描述與法則建立的教育科學二者須緊密關聯,才能對教育事實作分析並解釋。
二者在分析論上的基本假設均在於把現象中的因果關聯轉而為教育行動中的手段-目的-關係分析,故教育學即可視為是目的論-因果分析的實在科學。
同時,布瑞欽卡認為教育科學的任務在於「發現」法則,規劃理論,以便解釋、預測、並解決技術問題。
他在此使用「發現」一詞,意指教育事件的法則存在於教育現象的既定事實中。
布瑞欽卡更將法則視為:「就這個字的客觀意義來看,它存在於客觀的實在界,無關乎吾人對它認識與否。」
故法則的認識與敘述是人類對此客觀事實的掌握,與法則本身仍有差別。
但教育現象如此複雜,欲從中掌握其法則並不容易,所以對任何現象之描述都會破壞存在於社會中交織的複雜事實。
「教育科學探究的對象因而並非單純為呈現於自然之中所分離出來的組成部分而已,而是須透過觀念與思想從多樣化的現象中加以抽離。」
對於對象之研究,依布瑞欽卡之見解,乃是由人對於教育現象的疑問所建構出來。
並由此掌握的部分教育現象,透過對它的歷史描述,形成具整體關聯的理解。
由此可以看出,布瑞欽卡重視教育事件的歷史因素,但由於他仍立足於原子論式的觀點,簡化了教育情境的複雜性,使得其學說的解釋力有局限性。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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