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社會學(新興教育社會學)】 SociologyofEduca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教育社會學是從事教育與社會之間交互關係科學研究的學科。
這門學科的研究內容包括:社會化與教育的關係;
社會制度如家庭制度、經濟制度、政治制度等與教育制度之間的關係;
社會階級、社會流動與教育的關係;
學校組織、教室社會體系與學校文化;
社會變遷與教育的關係;
教師的角色、地位與教學專業團體;
教育知識社會學等。
早期的教育社會學研究,側重規範性的研究:研究者希望藉實際教育問題的探討,獲得具體結論,以便引導社會行動,解決教育問題,改進社會事實。
稍後的教育社會學研究則側重證驗性的研究:研究者希望藉教育問題與制度的社會學研究證驗學理,建立理論。
以後的教育社會學研究則更進一步融合上述兩種方向,既重視學理的證驗,也重視教育問題的解決。
教育社會學的研究人員包括教育學者及社會學者。
早期教育學者比較重視問題的解決,社會學者則比較重視理論的建立。
兩種人在出發點及研究方法上,常有隔閡。
在晚近的發展趨勢中,兩種研究雖仍有各自的特色,但已趨向合作與統整。
在教育學中,教育社會學與教育哲學、教育心理學鼎足而三,成為建立教育理論基礎重要的一環。
在現代教育學理論中,從社會結構了解教育的功能,從社會化了解教育的意義,從社會變遷了解教育的目的,從社會環境了解學校的特質,從教師任務了解教學方法等,都是很重要的問題。
社會學家廣泛參與教育社會學研究後,使教育社會學不僅成為教育學的一門學科,而且成為社會學的一門學科。
在社會制度的社會學研究中,教育制度的演變及功能成為證驗理論的重要課題。
在社會組織的研究中,學校組織與教室社會體系成為建立新理論的領域。
另外,學校文化的研究、教育變遷型態的研究,也在社會學研究中獲致較具科學性的結論。
最近教育社會學的研究,已有明顯的趨勢:第一是重視研究方法,科學研究的特性更為明顯;
第二是教育學者及社會學者協調合作,彼此觀念及研究方法的溝通更加容忍。
另外,社會學者對於教育問題熱心研究,而且還從社會的觀點研究以前只有教育學者才研究的問題,如教材、教法、評量等問題。
教育社會學的研究雖有相當悠久的歷史,但在人文與社會科學的學術領域中,正式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乃是新近的發展。
教育社會學的發展,可從其名稱之沿革窺見端倪。
這些年來,英美學者對「教育社會學」一詞的不同用法,基本上是代表此領域研究方法論上的重要改變。
早期「教育社會學」一詞用英文來表達,主要有兩種說法:一是EducationalSociology,另一是SociologyofEducation。
國內教育社會學界早期是沿用林清江在其所著〔教育社會學〕一書中的譯法,將前者稱為「傳統教育社會學」,將後者稱為「新興教育社會學」。
根據林清江的說明,此處「傳統」與「新興」之分,係就其發展年代來考量,而無好壞的價值判斷。
不過當一九七○年英國教育社會學研究領域出現「新教育社會學」(TheNewSociologyofEducation),並以此名詞與以往的教育社會學(SociologyofEducation)論點相抗衡之際,原有中文譯名的「傳統」與「新興」之分,就值得商榷。
因為以「傳統的」與「新興的」教育社會學來區分此門學科發展沿革方式,比較不容易凸顯其實質的差異。
事實上,可以從歐美學者的相關論述看到教育社會學英文名稱改變的明顯痕跡。
如一九○七年時蘇祖羅(HenrySuzzalo)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開設的教育社會學課程,名為EducationalSociology。
一九一六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以司奈登(DavidSnedden)為主任而成立的第一所教育社會學系,英文名稱也叫作DepartmentofEducationalSociology。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美國坊間就陸續有以「(傳統的)教育社會學」(EducationalSociology)為名的教本或文章出現,其中,史密斯(W.R.Smith)於一九一七年所撰之〔教育社會學導論〕(AnIntroductiontoEducationalSociology)可說是最早以「(傳統的)教育社會學」為書名之專著。
一九二五年美國成立了「教育社會學研究協會」,其原文名為NationalSocietyfortheStudyofEducationalSociology。
一九二七年時在美國學者裴恩(E.GeorgePayne)的努力下創辦的〔教育社會學雜誌〕亦以JournalofEducationalSociology為名。
至於裴恩自己,除於一九二八年出版〔教育社會學的原則:綱要〕(PrinciplesofEducationalSociology:AnOutline)一書外,在一九三二年也主編了〔教育社會學選讀〕(ReadingsinEducationalSociology)一書。
從早期這些著作中,可清楚的看到美國當時的教育社會學研究均以「(傳統的)教育社會學」為名,主要屬於教育研究的領域,社會學者很少參與。
因為早期傳統教育社會學的研究偏重哲學性的討論與問題的敘述,在理論的建構上沒有太大的貢獻,因此後來主張採取證驗性研究方法,並改名以正視聽者。
一九二八年安傑爾(RobertC.Angell)在〔教育社會學雜誌〕所發表的〔科學、社會與教育〕(Science,SociologyandEducation)一文中,即主張將當時盛行「(傳統的)教育社會學」(EducationalSociology)一詞改為SociologyofEducation。
一九三五年陸特(E.B.Renter)亦在〔教育社會學雜誌〕撰文指陳傳統教育社會學面臨的若干問題。
布魯柯福(W.B.Brookover)在一九三五年撰述的〔教育社會學〕除採ASociologyofEducation為名外,並明白表示贊成改名之呼籲。
此後美國學者鼓吹改名者日眾,影響範圍亦逐漸擴大。
美國社會學者真正投入教育社會學研究,可說是一九五○年以後的事。
而社會學者參與教育社會學研究後所產生的明顯改變,除了促成一些以「(新興)教育社會學」(SociologyofEducation)為標題的書籍陸續問世外,還包括原來在一九二七年設立的〔教育社會學雜誌〕在一度停刊後,當其於一九六三年復刊時,已改稱為〔(新興的)教育社會學〕(SociologyofEducation),以資區別。
一九六一年英國社會學者哈爾西(A.H.Halsey)、弗勞德(JeanFloud),與當時美國芝加哥大學比較教育中心主任安德生(C.A.Anderson)三人合編,並於英、美兩地同時出版的〔教育、經濟與社會〕(Education,EconomyandSociety)一書,可說是在社會學領域中出現的第一本屬於「新興的」教育社會學早期重要經典。
倫敦大學社會學者格拉斯(D.Glass)自一九四九年開始進行的社會流動大型實證調查,是英國「新興的」教育社會學研究早期最具影響力的代表。
其後英國學者陸續發表的論述,不但在分析方式上泰半沿襲格拉斯社會流動研究的架構,採用「政治算術」的分析傳統,同時許多研究也都是以實證資料為基礎,以探討社會結構中階級間的不均等為主題。
而在教育社會學的論述方面,英國「新興的」教育社會學的最有名代表作當推一九六一年由哈爾西、弗勞德與安德生三人合編並於英、美兩地同時出版〔教育、經濟與社會〕一書。
該書不但以「(新興)教育社會學選讀」(AReaderintheSociologyofEducation)為副標題,且集英、美教育社會學領域重要論述彙編而成的重要經典之一。
此外,一九六○年代初期在英國基爾(Keele)大學任教的社會學者史都華(W.A.C.Stewart)在社會學學大師曼海姆(KarlMannheim)過世後整理其手稿,並於一九六二年以二人合著名義出版〔教育社會學導論〕(AnIntroductiontotheSociologyofEducation)、一九六五年莫思格列夫(P.W.Musgrave)所撰述之〔教育社會學〕(TheSociologyofEducation),以及一九六八年班克斯(O.Banks)撰寫的〔教育社會學〕(TheSociologyofEducation)等著作,也都是社會學者在所謂「新興」教育社會學領域的重要論述。
英國地區社會學者長久以來對社會不均等問題的高度關懷,以及其有意縮減社會階級差異的強烈企圖,可說是推動教育社會學研究的原動力。
有鑑於歐美教育社會學的研究內容與名詞已歷經相當大的改變,國內教育社會學領域的相關論述,也開始嘗試將教育社會學的發展依其實際的研究內容進行歸類。
目前較常見的,是將國內原來通稱的「傳統的」教育社會學,以「規範性」(normative)教育社會學名稱代之,而所謂「新興的」教育社會學,也改稱為「證驗性」(empirical)教育社會學。
至於一九七○年以後出現於英國社會的「舊的」與「新的」教育社會學的分類,則常以「鉅觀」(macro-)及「微觀」(micro-)來加以區別。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