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 EducationalAi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動預定的理想,決定教育發展的歸趨,影響教育內容的選擇,是評鑑教育效果的依據,使教育成為有意義、有方向的活動。
中國歷代的教育目的以培養治者和有德有用的大眾為目的。
現在則見於政府所頒的教育宗旨,如清光緒二十三年(1906)清政府首次頒布教育宗旨,宣示以「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實」五項為教育目的。
民國十八年(1929)國民政府明令公布中華民國教育宗旨為:「中華民國之教育,根據三民主義,以充實人民生活、扶植社會生存、發展國民生計、延續民族生命為目的;
務期民族獨立、民權普遍、民生發展,以促進世界大同。」
此宗旨至今仍是我國教育的最高指導方針。
教育目的受哲學思想的影響,也隨社會需求而不同。
由西洋近代史來看,十六世紀的唯實主義學者,如法國的蒙泰因(M.Montaigne,1533~1592)與英國的培根(FrancisBacon,1561~1626)反對以往著重官能訓練的教育目的,主張追求實用知識,滿足生活需要。
十八世紀的盧梭(J.J.Rousseau,1712~1778)則提出自然主義的教育目的,排斥社會的虛偽欺詐、浮華無實,一切以自然為至善,強調兒童本位的教育活動,以滿足兒童個別需求。
至十九世紀英國的斯賓塞(H.Spencer,1820~1903)另提出生活預備說,主張教育的目的在為完美的生活提供知識方面的準備。
至於德國方面則有費希特(J.G.Fichte,1762~1814)的國家主義的教育目的,一八○七年他眼見法軍占領柏林,期以教育力量重振民心士氣,乃主張教育的目的在造就效忠國家的國民。
二十世紀時,美國的杜威(J.Dewey,1859~1952)提出民主主義的教育目的,主張教育應兼顧個人與社會的發展,教育固然要培養個人對社會的興趣,但也要激發個人的創造力,這個主張調和了傳統上個人主義與社會主義在教育目的上的衝突。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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