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寧學制改革】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崇寧學制改革或稱崇寧興學,為北宋時所進行的第三次教育改革。
此次改革發生於北宋徽宗時,主要推動人物是時任右僕射之蔡京。
北宋歷經慶曆及熙寧兩次學制改革挫敗後(參見「慶曆學制改革」及「熙寧學制政革」),徽宗崇寧元年(1102)八月,右僕射蔡京奏乞天下置學養士,試圖建立一套由縣學升州學,進而入太學的完整學制;
並進而廢除科舉,而代之以三舍考選升補之法。
其設計仍本諸王安石之構想,希圖以學校代替科舉。
主要改革措施,據〔宋會要輯稿‧崇儒二〕,在學校方面有:天下並置學養士,郡小或舉人少,則令二三學者聚學於一州;
置州學並差教授二員。
增置田業養士,應本路常平戶絕土田物業契勘合用數撥用;
如不足,以諸色係官省田宅物業補足。
以三舍考選法遍行天下,每三年貢入太學;
令郡守監司保任貢士。
諸縣置學,於本縣委令、佐擘畫地利及不係省雜收錢內樁充費用。
學生自縣學考選升達州學。
州縣並置小學。
又立學生在學升黜法。
外任官子孫許入學取應,在外官子弟親戚法不合在本處取應者,許隨處入學,但不升補與貢。
在學迨及一年給公據,許赴太學取應國子監解額。
州縣學職掌,學諭、學長,許差特奏名人;
禁不得教學生非經史子書文字。
同年十月,差將作少監李誡於京師城南門外踏逐修置外學,名曰辟雍(參見「外學」)。
太學生人數由神宗元豐時二千四百人(上舍一百,內舍三百,外舍二千),增至三千八百人(上舍二百,內舍六百,外舍三千)。
至於科舉方面則有:罷開封府解額,除量留五十人充開封府人取應外,餘並改充天下貢士之數。
所有諸州、軍解額各取三分之一,添貢士額。
崇寧三年(1104)十一月,詔:「天下除將來科場處如故事外,並罷州郡發解及省試法,其取士並由學校升貢。」
雖然徽宗時曾一度停科舉,但終究是科舉與學校並行。
崇寧學制改革,至宣和時始告終。
據〔宋會要輯稿‧崇儒二〕,宣和三年(1121),詔罷天下州縣學三舍,惟太學仍以三舍法考選、課試;
開封府及諸路以科舉取士;
州縣未行三舍以前,應置學官及養士去處,並依元豐舊法,其辟雍官屬及宗學並諸路提舉學事宜屬並罷。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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