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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本位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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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2 05:48:0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能力本位學程

 

Competency-BasedProgra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能力本位教育又稱為實行本位教育(Performance-BasedEducation),或依其特質稱為標準參照教育、產出本位教育、熟練本位教育,是指一種以發展學習者能力為目標的教育理論或實際;

 

學習者經歷此種教育後,能發展出從事某種活動或工作的知識、技能與態度。

 

能力本位教育起源於一九六九年美國聯邦政府補助哥倫比亞等八所大學研究設計小學師資培育方案;

 

當時提出的方案均沒有提到「能力本位教育」或「能力本位師範教育」,這個名詞是稍後幾年才被使用的。

 

同時期「系統管理」(SystemManagement)、「績效責任」的觀念亦正盛行,至一九七九年美國已有三十一州制定法律要求使用「能力本位師範教育」,在一九八○年百分之八十七的美國師資培育機構已發展或正在發展「能力本位師範教育」的方案。

 

其時美國為大專院校及中、小學所發展的各式各樣的教育學程,這些學程的特色包括:(1)事先訂定並公告周知學生所須學的各種能力與評量標準;

 

(2)建立由容易到困難的連續性課程;

 

(3)經常給予評量以提供回饋並幫助學習者達成預期的目標;

 

(4)提供選擇各種學習的機會;

 

(5)學習者進步的速度依其所顯現的能力而定;

 

(6)教材常以模組(modular)的方式呈現;

 

(7)一般而言,評量的範圍不限於學習的知識;

 

(8)課程依學生所遇到的問題或困難程度而不斷做修正;

 

(9)較新的學程傾向於包括較多的實作教學(authenticinstruction)與實作評量(authenticassessment);

 

(10)教學傾向乃依學生自己的速度學習。

 

能力本位的理論基礎,早在一九一八年美國課程學者巴比特(FranklinBobbitt)撰寫〔課程〕(Curriculum)一書時,即已建立。

 

其所提科學的課程理論之中心論點有:教育是成人生活的預備、教育即生產、學校為社會的代理機構等。

 

賀桑姆和休斯頓(R.B.Howsam&W.R.Houston)曾列出能力本位教學的程序如下:(1)以行為的術語列出學習者的目標;

 

(2)指出確定學習者表現是否符合標準的方法;

 

(3)提供適合目標的教學模式,由此引發學習活動;

 

(4)公開目標、標準、評估工具和各種活動;

 

(5)根據能力的標準評鑑學習經驗;

 

(6)確定學習者符合標準的績效。

 

而能力本位學程則是指一個有組織及評量的教學系統。

 

能力本位學程的管理過程是依已建立的公開目標,教學、教材要與目標一致,且評量亦與目標一致。

 

在能力本位的學程中,學生須精熟知識、技能或行為以達到預設的標準。

 

早期的能力本位學程包含很多相當細微的能力,評鑑及研究的結果顯示雖然這些能力可以達成,然而許多能力太細微而無法統整,或涵括太多低層次能力而顯得複雜。

 

又有些批評指出許多能力本位學程經常僅注重低層次的學習,易於達成學習目標,而不願重視重要且複雜的目標。

 

近年來的能力本位學程傾向於較少但較統整且較複雜的能力。

 

同時,也較重視與目標有關的表現和實作評量。

 

能力本位學程的優點包括:(1)學習的成就較高;

 

(2)達成課程目標的比率較高;

 

(3)學習和教學較有效率;

 

(4)學程所作的評量和工作分析可符合商業界、工業界、軍隊、學術機構、學校等的需要;

 

(5)目標與目的明確;

 

(6)可確定多數學習者會達到預期的學習目標;

 

(7)提供學習與進步情形的回饋;

 

(8)獎勵成功;

 

(9)通常為學習者自我的學習步伐;

 

(10)學程不斷的修正以提升效能。

 

能力本位學程的使用也存在一些問題,例如:(1)此學程採用行為主義,而缺乏人性的與建構式的教學;

 

(2)傾向於注重許多相當簡單的學習結果,特別是容易評量的技能;

 

(3)對於要求的知能缺乏研究的基礎;

 

(4)缺乏好的評鑑標準的基礎;

 

(5)缺乏教職員和技術以提供經常性與特別的回饋;

 

(6)缺乏有效的管理系統;

 

(7)缺乏為轉學生所作的準標;

 

(8)教職員的訓練不足;

 

(9)缺乏為學習者所準備的補救教學;

 

(10)缺乏適當的評量項目;

 

(11)缺乏發展、運作與改進學程所需的經費。

 

在我國,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師研習會於民國六十三年(1974)召集九所師專的實習輔導室主任研究「行為目標」,並於國小推行「行為目標教學設計」。

 

能力本位教育的用語於民國六十三年左右大量出現,但當時這方面的討論和研究,並未發展成一股教育運動。

 

至民國七十年(1981)以後,我國教育界加緊推展能力本位教育的理論與實施;

 

首先有臺北市公私立職業類科中等學校的能力本位教育研討會,接著有臺灣省推行高職能力本位教育的試驗,先選擇機工科及農機科辦理。

 

在師範教育方面,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指示各省立師範專科學校,自七十一學年度(1982~1983)分科辦理能力本位教育實驗。

 

當時有師範生教育標準的研究,也有教育績效和行為目標的介紹,雖然前二者的影響幅度有限,行為目標的觀念卻深植於師範生的課程中。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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