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本位教學】 Competency-BasedInstruc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能力本位教學」是能力本位教育(competency-basededucation)的一環;
後者源起於一九七○年代美國的教育改革,政府主管教育部門要求大學及學院設計能力本位課程,以提高教育的成本效益與效能。
此新課程的設計注重如何評估教育的特殊學習成果,以及設計達到學習成果前的教學技術,由是,能力本位教學成為達成能力本位教育的重要途徑。
如何界定能力(competency)、教導能力和評量能力等,是能力本位教學的重要成分。
能力是對人類活動的描述,代表人類的任何認知活動或具體行為。
在能力本位教學目標的擬定上,以清晰的描述學生在完成學習後應達到什麼表現標準為特色,通常稱為表現目標(performanceobiectives)或學習目標(learningobjectives)。
表現目標乃是很清楚的指出學生將在什麼狀況之下做出什麼樣的動作或行為以代表學習成果,而學習目標則較注重學生學習過程的能力評估,不特別強調外在的行為評估。
實施能力本位教學有兩個優點:一是評量學生的表現成果,而不是他是否遵循某一特殊的教學途徑,因此學習機會(learningopportunities)的彈性大為增加,如學生可經由傳統教室教學、個別化教學單元、開放性學習環境、電腦輔助教學等不同途徑完成目標學習。
另一能力本位教學的優點是學習的內容或分量的彈性,由於學習的內容被分析成層次分明的目標敘述,不同能力的學生可被指定不同分量的學習目標或學習單元(learningunits),是傳統的綜合性教學計畫所無法做到的。
能力本位教學的基本工作是擬定表現標準以評估學生在學習後是否完滿達成目標所指定的。
例如歷史科單元的表現標準之一為「學生能夠描述中國參與世界大戰的原因」,由此能力所發展的表現目標則為「給予一篇文章,學生能夠分別指出中國參與兩次世界大戰的原因。
學生能夠分析原因的相似性和相異性,並以紙筆列出至少一點。」
一九七○年代後有關能力本位教育的推動遭到一些阻礙,教師懷疑擬定具體表現目標的必要性,而且具體目標過於繁瑣,並可能妨礙高層次目標,如創造性思考能力的培養。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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