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層體制模式】 BureaucraticModel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科層體制模式」係依據韋伯(MaxWeber)科層體制的理念,所發展出來之學術組織的統治方式。
此模式強調統治行為具有理性的、層級化的、程式化的、例行化的本質。
在此模式下,領導者位於權力金字塔的頂端,部屬視其為英雄人物,並期望他對組織有豐富的專門技術知識與解決問題的獨特技能。
他的主要任務在評估問題、選擇變通方案及作合理的決定。
所以領導者常採用科學管理的方法如目標管理以管理學校,企圖提升學術組織的統治效率。
「科層體制模式」係由巴瑞基(J.VictorBaldridge)等人發展而成。
巴瑞基等人認為學術的組織(學院和大學)和傳統的科層組織(政府機關、工業界),無論從目標、服務對象、技術、人員、環境關係等方面,兩者的特性都有很大的差異。
因此他們針對高等教育領域進行研究,提出了學術組織統治的三個模式,分別為科層體制模式、同僚模式、政治模式。
巴瑞基指出,大學和學院的下列八個特徵具有科層體制的色彩:(1)能力是派任職務的標準;
(2)官員是派任的,而非選舉產生;
(3)薪資是固定的,並由組織直接給付;
(4)職務分級受到認可及尊重;
(5)成員有終身事業的傾向,很少從事其他的工作;
(6)生活的型態以組織為中心;
(7)採用任期制來保障工作安全;
(8)個人和組織的財產分開。
巴瑞基認為科層體制的因素涉及大學行政,最顯著的下列七項:1.政府的許可(statecharter):大學是由政府所許可設立的複雜組織,政府也逐漸增加對大學的控制能力。
2.正式的層級組織(formalhierarchy):大學以職位和一套法規細則組成其正式層級組織,用來指明職位間的關係。
3.溝通管道(communicationchannels):當許多學生和年輕教授有意見時,應經由正式的溝通管道加以表達。
4.權威關係(authorityrelations):在大學裡,權威關係雖然常是模糊的、不確定的、容易改變的,但卻仍然存在著。
5.法規條例(rulesandregulations):圖書館的規則、預算的指導方針、大學評議會的開會程序等,都是正式法規和條例系統的一部分,用來維持和控制著大學的各項工作。
6.人的處理(peopleprocessing):科層體制的要素在處理人員方面尤其顯著,例如學生的註冊、成績登記、畢業資格以及數以千計其他例行事務,都是用來協助現代的大學,能夠有效管理學生。
7.決定歷程(decisionprocess):由正式行政結構中負責任的官員,對例行性的決定作科層化的決定。
例如入學許可形式上授權學院院長負責,畢業程序由其他指定的官員擬訂,大學的研究政策依規定由官員監督,財務活動通常由財政單位以科層化方式處理。
依照韋伯的看法,科層體制官員所作的決定,應是一種最理想的決定,但是在大學組織具有不明確的特性下,科層體制模式的決定歷程可能難以完全適用。
故巴瑞基仍指出科層體制的典範(bureaucraticparadigm)具有下列五個缺點:1.此模式告訴我們許多有關合法的、正式的權威,但卻很少言及以非合法的威脅、群眾運動、專家的評估報告,以及以情緒和感情傾向為基礎的權力。
2.此模式闡釋許多有關正式組織的「結構」(structure),但卻很少提及機構中行動的動力歷程。
3.此模式處理某一特定時間內的正式結構,但卻沒有闡釋其他時間所發生的變化。
4.此模式只說明政策制定後如何最有效地實施,卻少談及有關政策規劃的形成過程。
5.此模式並沒有處理決策過程中,各種利益團體互相角力的政治現實。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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