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增強】 SocialReinforcement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在教育社會學中社會增強理論簡稱增強理論(reinforcementtheory),乃目前用以解釋人類行為最為盛行的理論。
美國心理學家桑代克(E.L.Thorndike)在一九一三年便指出外在刺激與內在反應之間的慣性聯繫會因不斷受到報酬鼓勵及不斷運用而增強。
俄國生物學家巴夫洛夫(IvanP.Pavlov)於一九○一年所提出的制約反應說亦間接的發現了行為的增強原理。
施金納(B.F.Skinner)的操作制約論(operantconditioningtheory)更將增強理論加以發揚,奠定了其科學基礎。
施金納認為動物最初的行為多半是偶然性的,而非必然性的。
在偶然性行為過程中,如果某一行為導致酬賞性結果,則以後每遇同樣情境(刺激)時,同樣行為的反覆可能性會大為增強,此即增強作用。
經過多次增強作用之後,刺激與反應之間的聯繫變得更強。
反之,在某情境所產生的反應行為若導致懲罰性結果,則產生負增強作用,刺激與反應之間的聯繫會因此減弱,甚至消失。
班杜拉(A.Bandura)等人的社會學習論(SocialLearningTheory)強調觀察學習行為的重要性,認為人類觀察別人的行為時,如果產生他所期望的結果,則模倣,否則避開。
這種以別人的經驗替代自己體驗的酬賞或懲罰,也會對後續行為產生增強或負增強作用。
社會增強即指這種報酬或懲罰來自社會中的人。
由於人是社會動物,在社會中被人所接納、所認可、所肯定的欲望相當強。
因此來自別人之酬賞或懲罰,對個人行為的決定或改變,影響甚大。
行為改變技術或態度改變理論均與社會增強原理密切相關。
社會學家何門斯(GeorgeHomans)的社會交換論(SocialExchangeTheory)也認為人類的社會行為遵循操作制約的原則,以行為的結果,決定該互動行為是否持續下去,有利則繼續進行,不利或有害則停止,此理論應用範圍相當廣泛。
對行為主義或社會交換理論的批判(如帕森斯T.Parsons),主要有二說:一是認為它只重視外顯行為,忽略了行為者的內在經驗,忽視了人的行為與動物行為之間的差異。
二是反對心理學還原主義,認為個人心理原則,無法解釋大規模社會體系的社會事實。
社會事實應用社會事實才能解釋。
雖然如此,增強理論做為社會學習的基本理論,在當前社會心理學仍是主要理論之一。
在德育方面,「社會增強作用」是最容易與最合宜的影響青年行為的程序之一,利用人與人之間的交互作用,以增加行為的力量,如撫拍、讚美、注意、微笑等增加可接受的行為,就是社會增強因素。
當讚美的社會增強價值發展出來之後,那些增強力量較小的如代幣、金錢、食物、自由時間、電影等,才能有社會增強的意義。
社會增強作用可配合其他步驟實施,如藉社會增強塑造某種滿意的行為;
也可以藉社會增強作用使希望或滿意的行為一再重演;
或藉社會增強作用降低破壞行為。
為此教師應該:1.明確界定目標行為;
2.當一種正在發展的新行為發生時,就要跟隨著社會增強作用;
當行為已發展成為一致的行為時,就減少社會增強作用;
3.敘述可能產生社會增強作用的行為,可能的話,要說出表現行為者的姓名;
4.口頭說出行為的過程與結果;
5.熱忱地傳遞社會增強物;
6.配合社會讚許使用非自然的刺激,以發展學生的增強價值;
7.避免社會增強不適當的反應;
8.在某一情境內,鼓勵有重要他人(significantothers)實施社會增強行為。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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