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 WasteSortingandResourceRecover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廢棄物(一般稱為垃圾)是人類生活與各種產業活動無法避免的產物;
前者稱為一般廢棄物,後者稱為事業廢棄物。
在農業社會,人類生活所產生的廢棄物主要為廚餘,而且產量有限,但是一旦轉化成為現代的技術型社會體系,由於講究集中、大型、有效、便利、大量生產消費,廢棄物的種類及產量激增,而處理廢棄物的技術與管理制度卻遠為落後,再加上現今社會中,人們隨意浪費資源,「消費-丟棄」的生活型態,造成資源的過度消耗與垃圾問題的日趨嚴重。
按民國八十一年(1992)的統計,臺灣地區該年垃圾總量約為八百萬公噸,平均每日約產生二萬公噸,每人每日產生一.○九公斤垃圾。
而在這些垃圾中,約有百分之四十六的成分是屬於可回收的資源性垃圾。
要改善垃圾問題,並能妥善保育資源的最佳做法就是實行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
一般家戶垃圾分類收集方式,大都因地制宜,配合地區、國情或實施之目的而加以分類。
例如為配合焚化處理,一般將垃圾分成下列三類:(1)可燃性垃圾:包括紙類、木竹類、纖維類、布類、塑膠、皮革、橡膠、落葉、枯草、廚餘等;
(2)不可燃性垃圾:包括金屬、陶瓷、磚瓦、沙土、玻璃等;
(3)巨大垃圾:包括廢棄家俱、廢電冰箱、廢電視機、廢自行車等。
垃圾中可再回收利用的資源,包括下列四類:(1)廢金屬、罐頭收集送回熔融冶鍊成各種金屬,更可以回收鐵罐、鋁罐、鋁蓋等高價值的金屬材料;
(2)紙類:可再製為紙漿,生產牛皮紙、信封等再生用紙;
(3)玻璃類:廢棄酒瓶回收後,經清洗可再利用;
(4)塑膠類:如廢寶特瓶可加熱融化製成塑膠花盆。
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具有下列優點:(1)因資源垃圾回收可減少垃圾量,降低處理成本;
(2)減輕焚化廠的負擔,提高處理效率,降低故障率,延長焚化爐的壽命;
(3)減低垃圾中有害成分量,二次公害易於控制,維護生活環境品質;
(4)減少垃圾量可節省掩埋空間,延長掩埋場使用年限;
(5)激發民眾重視垃圾問題,養成同心協力與節約習慣。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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