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附關係】 Bonding,Attachment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依附關係是指嬰幼兒對照顧他的人(通常是親生母親)所產生的一種依附的情感。
有關親子之間的依附關係的論點,多採用鮑爾比(J.Bowlby)的見解。
鮑爾比將親子依附關係的發展分成四個階段:1.無特定對象的社會反應(indiscriminatesocialresponsiveness),約出現在出生一個月至二個月的嬰兒。
此時嬰兒發出的訊號,如哭、笑,雖無特定的對象,但卻具有社會的功能,引起成人對他的關注與照顧,增大其存活的機會,縮短彼此間的距離,奠定親子依附關係的基礎。
2.有特定對象的社會性(discriminatingsociability),約從出生後二個月開始發展至七個月。
此期的嬰兒開始能漸漸辨別不同的人,且以聽覺和觸覺為線索。
嬰兒能辨認不同的人,就能產生偏好。
最初出現的偏好較不明顯,也許父母能引起嬰兒微笑,或能安撫其不安的情緒。
這種偏好的反應,常令父母感到安慰。
唯此時嬰兒尚未具備物體恆存概念(objectpermanence),鮑爾比認為親子依附關係尚未正式形成。
3.特定持續性依附關係的建立(specificenduringattachment-bond),約從出生後七個月至二十四個月。
此期的幼兒自七個月開始展現爬行能力,物體恆存概念也漸成熟。
前者使嬰兒得以主動縮短和親人之間的距離,明顯表現依附行為;
後者使嬰兒在見不到母親或親人時,開始表現哭啼的「分離抗議」反應。
4.目標關聯友伴情誼的建立(goal-correlatedpartnership),由二歲或二歲半開始。
此時幼兒不但能逐漸忍受與親人的暫時分離,而且也開始和同儕建立關係。
鮑爾比的親子依附關係階段論十分強調其不變性,並且認為發展不良的依附將無法彌補。
此種觀點目前遭到疵議。
一般研究結果指出,依附關係的發展可能具有多樣化,不一定非限於固定的對象。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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