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職務】 AdministrativeRole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行政職務」係指行政人員依其職位,所應執行的任務和表現的行為。
亦即指行政人員在教育行政組織中,為順利扮演其角色,必須接受與其相關人員所賦予的一組期望。
行政人員在接受角色期望(roleexpectations)之後,往往必須依據其所承受的期望而採取適當的因應行為,如此其行為才會被認同和接受。
是故行政職務又可名之為「行政角色」。
行政職務的意涵,可從二個角度來探討。
其一,可從行政人員所據有職位的職權來描述;
其二,可從行政人員為完成其管理功能,所扮演的管理者角色來分析。
分闡述如下。
行政人員可以擔任的職位不勝枚舉。
其中較重要者為各縣市教育局局長和中小學校長。
依據謝文全的看法,院轄市教育局局長承市長之命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及職員。
詳言之,其職權有六:(1)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學校之工作;
(2)提示及決定工作計畫及工作報告之原則;
(3)決定及核轉屬員之任免、遷調、考績及獎懲;
(4)批閱核判機關重要公文;
(5)主持及參加重要會議;
(6)處理其他重要局務。
至於省轄縣市教育局局長之職權,為承縣市長之命,綜理局務。
我國中小學校長之職權,依黃振球之看法,可大略分為:(1)教育視導:教育視導及學生生活輔導屬之;
(2)學校管理:凡計畫與組織、例行事務、人事管理、公共關係等項屬之。
校長必須認清職權,扮好自身角色。
關於提出管理功能、管理角色的學者,以明斯伯格(HenryMintzberg)最具代表性。
如下圖所示,明斯伯格曾以四個管理功能和三大管理角色,來說明管理職務。
其中,這三大管理角色,可以細分為十個次管理角色。
明斯伯格認為任何行政組織要能有效運作,必須合理安排下列四個管理功能:(1)計畫:決定組織未來方向以及如何達成方向之歷程;
(2)組織:設立機關和單位以及分配其權責關係的歷程;
(3)領導:引導成員共同努力達成目標的歷程;
(4)控制:監督和矯正組織及其成員的行動,以確保朝向組織既定目標的歷程。
為順利完成上述四個管理功能,行政人員必須扮演三大管理角色:人際關係角色、資訊角色、決定角色。
「人際關係角色」事關行政人員與他人的互動,「資訊角色」事關組織資訊的接受和傳送,而「決定角色」則事關組織方向、行動和資源分配的抉擇。
明斯伯格指出「人際關係角色」實包括下列三個次角色:(1)「名義上的領袖」(figurehead):代表組織出席典禮、儀式和會議等;
(2)「領導者」(leader):聘僱、訓練和激勵組織成員;
(3)「聯絡者」(liaison):就有關事務和外部組織、外部團體保持密切聯繫。
明氏認為「資訊角色」包括:(1)「監督者」(monitor):主動尋求對組織有價值的訊息;
(2)「傳播者」(disseminator):主動傳送訊息給內部組織成員;
(3)「發言人」(spokesperson):主動傳送訊息給外部團體和組織。
至於「決定角色」則包括:(1)「事業家」(entrepreneur):倡導組織在策略、方法和技術上的革新;
(2)「干擾處理者」(disturbancehandler):處理組織成員間和部門間的爭論或衝突;
(3)「資源分配者」(resourceallocator):決定各組織成員和部門將獲得多少資源;
(4)協議者(negotiator):代表組織和外部團體、外部組織簽訂協議和契約。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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