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 Life,Lebe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生命概念可由生理的或精神的角度解釋。
前者即所謂生物學的觀點;
後者可以德國狄爾泰(W.Dilthey,1833~1911)與法國柏格森(H.Bergson,1859~1941)的生命哲學觀點為代表。
大多數的觀點以生物的概念來解釋「生命」。
認為生命現象表現於植物的萌芽、生長、開花、結果;
表現於動物的出生、成長、繁衍、老化。
這種觀點以細胞、器官、基因(DNA)、蛋白質、血液等組成呼吸、循環、消化、運動等作用,以至生命終了(所謂無生命現象)等生物概念解釋生命。
〔辭海〕對生命的定義是:「由高分子的核酸蛋白質和其他物質所組成的生命體所具有的特有現象。
與非生物不同,生物能利用外界的物質形成自己的身體和繁殖後代,按照遺傳的特點生長、發育、運動,在環境變化時表現出適應環境的能力。」
簡單地說,生命就是生物現象。
生命是狄爾泰思想中最重要的概念。
他的生命哲學的基本立場是:由生命本身來了解生命。
狄爾泰認為,生命不是一種生物學的概念。
人是一種「歷史與社會的存在」,生命是活生生的實在,是「自我與世界的統一體」。
這個統一體本身是由一束本能(知情意)構成之不可分割的整體,具有歷史性與社會性,是在歷史不斷推演並和社會環境不斷交互作用下,持續延伸的結構系統。
生命行程雖然不斷向前推進,但過去仍具有某種力量,會對現在有影響、有意義,而凡是像這樣在時間之流裡,因為具有統一的意義而在現在形成一個單位的,乃是生命中最小的單位,稱為「體驗」。
簡單地說,生命是由一連串的體驗所組成。
狄爾泰認為,透過「生命的範疇」才足以適當地把握生命,如價值、意義、時間性、歷史性、目的、結構、發展、整體……等等。
隨著歷史的演進與人類體驗的增加,生命的內涵因而擴展,也會隨之產生新的範疇。
狄爾泰主張生命是人生體驗的累積,充滿了豐富的意義與多樣性。
柏格森對生命提倡意識綿延之說。
他舉例說,當我們傾聽一音樂旋律,所得到的是一純粹的連續印象,而不只是一些段落的組合。
意識也是如此,意識雖然不斷改變,但卻是一個前後連續,不可分割的實在,沒有所謂時間上的差異。
意識之所以綿延不斷,是因為人「內在的生命」綿延不斷。
或飢或飽、或喜或憂、或作或息、或動或靜,由一種狀態轉換到另一種狀態,不斷演變,卻也稍不停息。
每一種狀態依前一種狀態而生,其間交互連結,不能割斷,並非前一狀態終了,後一狀態才產生。
因而形成一個綿延的自我,這個生命是一無盡的長流,永遠的繼續,所以生命其有不斷的變異性與繼續性。
柏格森認為,此內在的生命便是唯一的實體,是自我人格的整體。
內在的生命並不服膺自然法則,而是不斷地變異而又綿延,充滿了創造性。
無法透過理智,而只能以直觀來認識。
柏格森認為,一切生物內,皆有一股生命的奮進力,是所有有機進化的內在指導原則。
這股原動力促使所有生命自由發展,不可預測,繼續產生新事物,新境界,這個歷程,便稱為創造的進化。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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