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衛生】 MentalHealth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心理衛生運動起源於美國,但「心理衛生」一詞則於一九○六年由英國柯勞斯頤博士(T.S.Clouston)首先提出。
後來美國的畢爾斯(C.W.Beers,1876~1943)根據自己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療時所見,撰寫了〔一顆拾回的心〕(AMindThatFoundItself),為現代心理衛生工作奠下了基礎。
心理衛生是根源於精神醫學,並運用生物學、心理學、教育學以及社會學的知識、原理和技術來推展相關工作,以達成增進社會大眾心理健康的一門科學。
心理衛生的功能包括預防和治療兩方面。
在預防上,著重心理保健工作,其積極性的目標是在促進人類的心理健康。
相對地,心理衛生在治療上的功能則是利用心理衛生之技術,針對罹患心理疾病者進行心理復健,以防止其繼續惡化。
現代心理衛生研究之範疇可依防治內容和服務對象的不同而區分其領域。
就社會大眾在生活上可能遭遇的心理困擾的種類來區分,心理衛生的工作重點包括生活適應、人際關係、人格統整、身心健康和環境調適等問題。
另外,如依服務對象人數多寡而言,則可分為個別或團體的心理衛生工作。
發展心理學家則按人類生長發育的歷程而認為心理衛生工作應涵蓋孕婦、育幼、幼兒、兒童、青少年、青年、壯年和老年等層面。
除此之外,亦有從職業類別、生活場所和性別等方面來探討心理衛生研究之範疇者。
由於社會的急速變遷,現代人類必須面對更多的挑戰與壓力,因此常易發生調適困難或缺乏安全感的情形,進而導致心理困擾和心理疾病的產生。
同時,這種現代化生活的轉變也促使心理衛生工作蓬勃發展,且被應用到相當廣闊的層面,諸如個人心理衛生、家庭心理衛生、學校心理衛生和社區心理衛生等。
心理衛生較常採用的方法有遊戲治療法、個別導談、團體輔導、角色扮演、藝術治療、宗教治療、精神治療和家庭治療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