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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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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18 21:42: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分析心理學

 

AnalyticalPsycholog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分析心理學是容格(C.G.Jung,1875~1961)所提倡的一種人格心理學說;

 

主張用分析以探討人格的主要元素,藉以了解人格;

 

源出精神分析學派,容格亦屬佛洛依德學圈(FreudianCircle)中人,其後因與佛氏觀點不同,遂脫離佛氏學圈,自行提出其觀點,而獨樹一幟。

 

佛洛依德(S.Freud,1856~1939)認為人格發展的心理能量(energy)主要在於兩性本能,稱之為「力必多」或「慾力」)(libido),從嬰兒期開始,由吮乳獲得快感與滿足。

 

容格則認為快感可以來自各種活動,不必全數歸結到兩性上去,嬰兒吮乳的快感也是如此,於是自行根據其對哲學與文化以至宗教等方面的探討,提出分析心理學。

 

容格的人格學說,重點在於人格結構,以其所提出的構成人格的名目而言,有自我、下意識、角色、原型、個性與統整的自我;

 

從分析的層次說,屬於意識層次的是自我、角色、個性與統整的自我;

 

屬於下意識層次的又分個人的下意識與傳承的下意識,最後一項是其學說的主要部分。

 

略述如下:1.自我(theego):自我包括個人對自己的經驗或知覺到的部分,以及對外在世界的適應之為自己記憶所保留的材料,可說是人格成分中光明(為自己所知)的一面,從出生後的家庭生活以至日後的經歷,舉凡社會國家以至人類經驗,都包括在內,在意識層次中,其中也不免含有累積下來的心理能力。

 

2.面具(persona):面具或角色是一個人在別人面前所表現的面貌,一部分出自於情境的需要,並非全部自己的真面貌或真性格。

 

因為自幼年開始,便學習捨棄一部分自我,以適應環境的需要,漸而在各種環境中,表現出不同的面貌,以求符合當時自身的身分,可說是因生活而形成人格中適應的部分。

 

3.個人的下意識(thepersonalunconscious):個人的下意識是完全屬於自己的,原來本在意識層次,但被壓抑到下意識去,不過仍然可能再進入意識層次中。

 

4.傳承的下意識(thecollectiveunconscious;

 

或稱「集體的下意識」):這種下意識並不是個人本身的,而是得自遺傳,也就是容格所說的原型。

 

容格認為這種下意識,來自祖先精神,因世代遺傳而累積,潛存在下意識層次中,自己並不知覺,卻受其影響而發生作用,表現在對神的依戀與崇敬,有時所能感覺的,是一種無可名狀的熱情,希望有所寄託,卻又不知指向,但卻心嚮往之。

 

在這項人格成分中,容格提出幾個名目,其內容如下:(1)陰影(shadow):陰影是人格的陰暗面,不在意識之中,可說是人類原初的動物性,而動物最基本的本能,在於吃和性二者,容格似乎採取了基督教的原罪說,認為這項祖先精神遺傳下來,下意識中存在著一種負疚感,世代傳流,如同心理上的一個陰影。

 

(2)男性中的女性(theanima):是說人類生理方面雖有男女之別,然而在傳承的下意識中,男性卻含有女性傾向。

 

印證幼年男童對母親的依戀、成年後對異性的戀慕,可以說明這種傾向的存在。

 

人類始終存在著「聖母」或「偉大的母親」的意象,可能肇始於最初的「母兮生我」的情懷;

 

在實際生活中,常常不免眷戀著那個仁慈的形象。

 

(3)女性中的男性(theanimus):是在女性方面,期望著一個強壯有力,而又具有高度智慧的保護者,且是理性與正義的化身,這樣的一個偉人形象,具有魔術師般的能力,在敬畏之中,還含有渴慕的成分;

 

因其為傳承的心理成分,只存在於下意識中。

 

對於傳承的下意識,必須用分析的方法,進入深層,才能了解。

 

容格非常重視這部分下意識,認為其作用中頗有創造性,對一個人人格的形成,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由此再回到人格結構,便是形成人格的歷程,容格稱之為個性化。

 

5.個性化(individuation):個性化是人格發展趨向成熟的歷程。

 

從前述的幾項人格結構元素看,容格認為要把其中陰暗的部分,即是下意識,逐漸明朗化,融入於整個人格結構中,人格才算成熟,具體的說,就是要把夢想和一切朦朧不清的下意識,變成意識,否則便不能達到人格成熟階段。

 

6.統我(theself):容格用「自我」(self)這個字,與一般的命意不同,照他的意思,所指的是一個統整的自我,包括所有意識和下意識的內容,是心靈總和的主體,也是心理現象的全部。

 

其中曾經經驗過的,自然在意識之中,容或有所遺忘,也可能重行記起;

 

未曾經驗的,可以藉神話式的傳聞,出現於夢境,以填充意識中的空白或陰暗的部分,全部成為明顯的材料,才有完整而健全的人格,此時便可稱為「統我」。

 

容格認為研究人格,除了深入分析人格元素之外,還應分析人格發展的歷程;

 

並相信人格發展有兩個週期性的方向,這兩個方向之一發展時,另一個便潛伏,如是互為消長,即是外向(extrovert)和內向(introvert)。

 

兩者都是常態,只是興趣和活動方向有別而已。

 

外向者熱衷於外界事務,傾向於外在活動;

 

內向者樂於自行製作,以不需要體力的活動為尚。

 

容格提出四種功能,用以區分外向和內向,即是:思想、情感、感覺與直覺。

 

每個人對這四種功能的運用都各有所好,成為研究人格類型的一個理論根據。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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